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专家解读)关于《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执行临政办字〔2021〕45号文件》的解读
索引号: 11370305K21216551K/2024-549133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1-14 发布机构: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专家解读)关于《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执行临政办字〔2021〕45号文件》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4-11-14
  • 字号:
  • |
  • 打印

          专家介绍:李涛   临淄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一、请问制定《通知》的目的和背景是什么?
          当前集中供暖即将全面运行。今年,面对复杂形势和困难,区委、区政府统筹部署,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供热企业提早准备,全力备“战”,保证供热工作按期启动;但是,煤炭保供依然严峻,虽然煤炭价格较去年有所下降,但供暖压力依然存在。供热工作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需要全面加强2024至2025年度供热管理工作,提升供热质量,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请说一下制定《通知》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我区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居民对供热质量和供热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由于国家实施了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也给我区供热行业提出了新的挑战。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供暖价格政策,保障群众安全过冬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区实际出台此通知。

           三、请问该文件制定的政策依据是什么?请详细讲一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山东省定价目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城市集中供热价格属于政府管理的定调价项目,并列入《山东省价格听证目录》,属于价格听证事项。

四、如何保证城区供暖价格的公正性?

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山东省成本监审目录、山东听证目录,为保证供暖企业数据的真实性,我局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每3年对供暖企业的经营成本进行成本监审,通过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上措施,既保证了供暖企业正常运行,又保证了居民供暖价格的合理、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