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主要负责人解读|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关于《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区政府行政复议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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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5-03-28 发布机构: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要负责人解读|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关于《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区政府行政复议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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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人: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磊

各位网友,大家好。近日,我区出台了《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区政府行政复议有关事项的通知》。为了让大家了解文件的有关内容,下面由我向大家介绍文件的有关情况。

2024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正式施行,新法扩大了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完善了受理及审理程序,对行政复议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自行政复议法施行以来,我区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出现大幅度增长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区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区政府行政复议有关事项的通知》和行政复议工作实际,印发了《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区政府行政复议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区司法局作为行政复议机构负责办理我区的行政复议案件。对于一般的行政复议案件,明确授权区司法局局长签发相关法律文书,可以使案件能够得到及时处理,提高工作效率。而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由分管副区长或者区长签发,确保这些重要案件得到更高层级的关注和审慎决策,充分调动政府的行政资源,保障案件处理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通知》的制定印发,对于规范临淄区行政复议工作、提升行政复议质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区司法局将按照通知规定,持续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严格依法办案,推动行政争议有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