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主要负责人解读|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磊关于《临淄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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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5K21216551K/2026-557745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4-23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位网友,大家好。近日,我区出台了《临淄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引起了广大群众的关心和关注。今天,我们非常荣幸能够邀请到了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磊就有关内容和网友们进行交流。
主持人:王局长,欢迎您!请您简单介绍下临淄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有关情况。
答:主持人好!为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工作,我区严格遵循《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相关法规要求,坚持广纳民意、科学谋划,有序完成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并正式向社会公开,确保决策工作依法合规、务实高效。
作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布与管理的牵头责任单位,区司法局主动履职尽责,区司法局于2026年1月16日、3月11日分别向全区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各开发区下发通知,两次征求拟提报2026年临淄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经审慎梳理、严格筛选,报区政府研究同意后,将区发改局《临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区自然资源局《临淄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淄博市临淄区森林草原火灾防治方案(2026-2030年)》,区教体局《临淄中学南校区建设项目》、《康悦城学校建设项目》、《山东省淄博市工业学校高职校区(一期)建设项目》6件事项纳入《临淄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下一步,区司法局将持续强化指导、监督与督促职责,推动承办单位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保障各项重大行政决策按既定时间节点稳步推进、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