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专家解读)关于《临淄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解读 | ||
|---|---|---|---|
| 索引号: | 11370305K21216551K/2026-557746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4-23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专家姓名:马成栋
单 位:山东方卓律师事务所
职 务:山东方卓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重大行政决策关乎群众切身利益与社会发展大局,其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直接关系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临淄区历来将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始终以程序正义护航决策质量,以制度完善提升治理效能,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走深走实。
重大行政决策因其涉及范围广、影响程度深,必须严格恪守法定程序,其中公众参与是不可或缺的法定环节,更是实现民主决策的关键路径。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相关规定,决策承办单位应结合决策事项特点,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多元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既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也要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系统梳理、科学论证,将合理诉求融入决策优化过程,切实增强公众参与的实效性,让决策更贴合民意、更符合实际,从源头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我区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民生导向,通过明确目录管理、规范程序流程、强化后评估与动态调整,构建起规范化的决策管理体系。这不仅是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实践,更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体现,对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