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财政局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积极打造 “阳光财政” | ||
---|---|---|---|
索引号: | 11370305K21216551K/2024-548836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10-30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区财政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工作要点,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信息,积极打造“阳光财政”。
一、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各科室职责分工,规范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层层落实保密审查责任,逐步形成较完善的财政信息公开制度体系。
二、持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我局认真梳理财政工作政务公开的内容,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型除机构职能类基本信息外,重点公开财政收支情况、预算决算报告、“三公”经费、会计监督检查、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等,按照预算法等相关要求,确保公开形式规范、内容完整、方便公众查询获取。
三、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财政工作对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网站等途径,拓宽公开渠道,及时、准确公开信息,积极做好财政重要工作和重大政策的宣传,力争将信息工作做到规范化、常态化,进一步打造阳光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