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关于印发《临淄区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融合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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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8-05-08 发布机构: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淄区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融合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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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开发区:

《临淄区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融合试点方案(试行)》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临淄区委办公室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

 

临淄区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融合试点方案(试行)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大力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全区绝对贫困问题得以解决,进入开发式扶贫为主向开发式扶贫与保障式扶贫并重转变的新时期。临淄区以淄博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为依托,立足自身实际,积极研究探索建立扶贫开发长效机制,现就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下简称两项制度)融合试点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关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的新部署、新要求、新精神为统领,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扶贫开发、救济救助系列方针政策,立足临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改革创新,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保障全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和不断满足美好生活向往为目标,加强部门协作配合,通过整合各类扶贫开发和救济救助政策,优化帮扶救助方式办法,提升服务效能,探索建立两项制度融合新模式,为建立扶贫开发长效机制趟出路子、积累经验。

(二)试点原则

坚持统筹协调。试点工作以现行制度政策为基础,创新管理体制统筹整合扶贫和救济救助各类政策资源,加大部门协调力度,形成集聚优势,放大政策效应,提高帮扶成效

坚持因地制宜。融合试点立足全区实际,充分考虑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工作基础等,科学制定统一的融合标准、操作规程、帮扶政策,分类施策,突出特色。

坚持融合创新。试点工作既要积极探索、创新突破、适度超前,也要注意与现行政策规定、管理体制和改革措施相衔接,调优政策配置,公开公正透明,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进形成两项制度融合新模式。

坚持先行先试。在代表性强、工作基础较好的皇城镇先行开展试点,为全区开展两项制度融合试点探索路子,积累经验。

坚持群众受益。把群众受益作为试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不同者叠加、相同者就高、低效者停止”的办法对各部门制定的困难群众政策进行梳理整合,确保困难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三)试点目标

力争通过一年左右,在全区建立较为成熟完善的两项制度融合制度设计、政策集成、操作规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方案和模式,为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创新经验,打造临淄样本

二、试点内容

以精准到户、分类施策、应保尽保、应扶尽扶为目标,着重围绕个统一进行试点。

1、统一标准。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统筹考虑贫困、低保人群生产生活现状,2018年按照4300元作为两项制度融合试点识别认定标准。

2、统一认定。对现有扶贫、低保收入认定内容,按照实事求是和困难群众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进行优化完善,形成统一的认定条件、程序。

3、统一对象。根据确定的统一标准和认定条件,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级评议推荐、镇街道审核确认、区级比对、第三方评估验证主管部门核查审批的程序,经逐级公示公告无异议后,统一识别认定困难对象新认定的对象,统称困难家庭。

4、统一政策。统筹整合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各项政策,形成两项制度融合试点政策执行目录,实现困难群体全覆盖。对有能力、有意愿参与扶贫开发项目的困难群众,发挥产业项目支撑作用根据其不同情况给予帮扶。同时,凡收入达不到识别标准的困难群众根据现实收入情况给予补差救助。根据困难家庭不同特征,按规定享受目录内政策,做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5、统一管理。对困难家庭统一建档立卡,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公历年度执行。对新出现的困难家庭,按程序及时认定纳入,确保应纳尽纳。对达到退出标准的,及时按程序退出,实现应退尽退。每年12月份,对所有困难家庭进行全面核查,根据核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凡收入稳定达到退出标准,且实现八有八达标“八有”,家庭有收支台账、有帮扶项目、有结对干部、有医疗团队、有健康保障、有护理人员、有商业补充保险、有教育政策;“八达标”,家庭道路硬化达标、饮水安全达标、住房安全达标、生活环境达标、个人卫生达标、生活必需品达标、残疾人无障碍化改造达标、老年人适老化改造达标)的按程序退出。

6、统一信息。建设临淄区两项制度融合试点综合平台,实现关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开展对困难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等方面的信息核查,建立信息公开机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管理效率。

7、统一受理。探索建立与试点工作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全面实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办法。统一在镇街道服务大厅设立受理窗口,依托融合试点工作平台,及时受理困难群众的申请坚持以申请受理与主动发现相结合,及时识别帮扶救助困难群众。村镇街道共同进行核实认定,与区直相关部门协同办理相关手续,全面提升行政效能。

三、试点步骤

第一步,修订困难群众识别条件。1月份,由区统计局、扶贫办、民政局,参照居民可支配收入、扶贫低保收入计算办法,确定统一的困难家庭收入计算指标。

第二步,梳理各类政策。2月份,对两项制度涉及政策进行梳理,找准两项制度政策不融合的地方,修订完善形成统一执行政策目录,探索解决政策分散、重复交叉、聚焦力不强的问题。依据统一执行政策目录,因人因类实施帮扶救助,做到同类群体、同类政策。

第三步,制定识别认定细则。3月份,对低保认定程序和扶贫认定程序进行重新设计,统一识别程序、表格。根据新的程序表格,制定困难家庭识别认定细则。

第四步,理顺管理体制。3月份,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道)扶贫办与民政办合二为一,建立起统一的试点工作机构,推动各项试点任务落实。

第五步,开展识别认定。4月份,选取工作基础较好的皇城镇作为全区先行试点单位,根据新的认定实施细则,按照统一标准进行识别认定。 

第六步,困难群体信息录入。5月份,公示公告无异议,确定出皇城镇困难群体名单,皇城镇负责对困难家庭建立台账,及时录入临淄区两项制度融合试点综合平台。

第七步,全面实施八有八达标工程5月份,皇城镇对照困难群体名单,对困难家庭“八有八达标”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帮扶需求,根据各类群体致贫原因和需求,因人因户制定帮扶措施,9月底实现“八有八达标全覆盖。

第八步,评估试点情况。6月份,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日常调度跟踪、第三方评估、抽样调查等方式对皇城镇试点工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总结经验,修订完善试点方案,在全区展开两项制度融合试点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两项制度融合是建立扶贫救济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职尽责。为做好试点工作,成立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区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扶贫办、民政局、财政局、残联、人社局、统计局、卫计局、住建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临淄区两项制度融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两项制度融合试点工作进行综合指导、统筹协调、导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推进试点工作,抓好各项政策的贯彻执行,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两项制度融合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部门间在困难家庭识别认定、帮扶救助、对象管理和政策落实上的协调配合,区直相关部门要立各自实际,将部门职能进一步聚焦试点工作,做到工作优先对接、政策优先落实。大力宣传帮扶、救助和慈善捐赠等方面的政策,广泛发动群众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三)完善资金保障。区财政局、扶贫办、民政局要认真测算,将两项制度融合试点所需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推进扶贫开发、社会救济救助、涉农等各类资金的统筹使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增加资金有效供给。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安全使用。

强化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定期调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完成改革试点目标任务。定期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各相关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力影响我区两项制度融合工作开展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