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行业扶贫政策----兜底保障及老年人政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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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0-08-28 发布机构: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行业扶贫政策----兜底保障及老年人政策篇

发布日期: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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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底保障及老年人政策方面

 

1、低保金:需要明确户内几人享受低保待遇,年低保金多少钱。20201月低保标准由5150元提高到5760元,及时将提标情况告知贫困户。在脱贫攻坚期内,享受低保政策的贫困户取消低保政策后,继续享受低保待遇3—6个月。在延保期间,由于低保标准提高、政策调整等原因经复核后重新符合低保条件的,自动取消退保期限,转为正常保障。

2、特困供养:贫困户中的残疾人、60岁以上老年人、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可以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特困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7500元。要清楚贫困户是否符合特困供养条件,是否享受了特困供养政策,如未享受,是否是本人自愿,户内资料袋内是否有放弃享受特困供养政策声明。

3、临时救助:根据困难情形,临时救助对象可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对在一个自然年度(11日至1231日)发生的同一事件导致的临时困难,原则上不重复救助。情况特殊的,根据实际情况处置,原则上年内临时救助不超过2次。

4、老年人长寿补贴:如果贫困户中有8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可享受老年人长寿补贴。(具体标准为:80-89周岁的每人每月30元;90-99周岁的每人每月9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470元。)

5、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享受低保政策的贫困户家中有60—99周岁老年人,同步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具体标准为60-79岁老年人每人每月80元、80-89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90-99岁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

6、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制度,按月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需要注意的是一、二级残疾人可以提前5年申请领取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