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中共临淄区委 临淄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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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2-24 发布机构: 临淄区司法局

中共临淄区委 临淄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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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临淄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市实现3510”发展目标和“强富美优”城市愿景,贡献临淄法治力量。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行职能,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依法规范政府职能履行。按照能联尽联和减轻负担原则,统筹各业务条线抽查工作,科学制定、公示年度本单位随机抽查计划。临淄区实施监管事项530项,已覆盖490项,覆盖率77.78%;入库监管数据68806条,及时率100%。涉企许可信息归集14833条,检查抽查信息3108条,行政处罚信息502条。今年以来,全区梳理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事项问题267项,梳理修改政务服务事项共365条,开展执法历史数据编码采集信息录入45条,录入政务服务资源信息645条,为企业出具无违法违规证明58份。

二是持续深化全程网办”。截至目前全区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达到98%以上、可全程网办率达到88%以上。印发《临淄区建立政务服务失信制约制度打造信用极简审批新模式实施方案(试行公布《临淄区推行信用审批实现承诺即入改革事项清单第二批》,现已累计推出106承诺即入事项。在窗口一线积极落实政务服务失信制约”“信用核查、联合奖惩制度,持续做好行政许可及行政确认数据双公示。截至目前累计查询信用信息1.3万余次上传双公示数据4618条。

三是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组织全区相关部门对近3年来5类行政管理信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3757条进行归集上报,对全区90家存在行政处罚的规上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制定印发《临淄区落实市创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任务分工方案》,报送8928份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对400家企事业单位进行信用核查。开展全区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法院判决不执行、不守信践诺、新官不理旧账等政府机构失信问题进行全面深入摸排。

四是加大法治惠企力度。下发《2022年度临淄区免检免扰企业名单》,对全区300家企业在区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免检免扰”,每月公布各有关单位涉企检查计划;落实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罚清单”和“减罚清单”制度,年内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活动2次。开展产业链发展法治保障服务,为全区15个重点产业链组建法治保障服务团,推进“助企纾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活动,为重点产业链“四上”等重点企业提供法治体检、举办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等法治讲座、开展法律咨询、应邀参与经济纠纷调解、提供“行业+专业”等优质法律服务,开展法律进企业112家,开展法治体检91家,进企业开展法治讲座51场次,为企业职工提供法律咨询185人次;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制度、合同审查676件次。

五是推进依法防控疫情。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要求委托实施行政处罚,采用书面委托形式,将委托书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卫生行政处罚于法有据、程序规范、要素完备。下发《关于加强涉疫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组织辖区广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员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积累积压和社会复工复产带来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做好源头预防、排查预警、调处化解、普法宣传等工作。

(二)优化决策机制,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管。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三统一制度,年度合法性审查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大力推进镇(街道)村(社区)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形成并下发《临淄区镇(街道)村(社区)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12个镇、街道均印发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方案,实现镇(街道)村(社区)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二是依法制定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规定及程序,2022年审核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4项,对2020年以来不具备实施条件或不能履行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动态调整,调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4

三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遴选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库,持续推进公职律师制度建立,引导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积极参与重大活动、重大投资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有效防止、减少政府履行经济社会管理职能中的法律风险。截至目前,聘任党政一体法律顾问16人,39人纳入党政一体法律专家库,培养公职律师27人,设立公职律师单位44家,开展涉法服务960件。

(三)严格规范执法,强化行政权力监督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年度审核行政执法人员信息1200余人次。做好全区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证件申领和培训工作,对13名新申领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开展2022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委托第三方对全区17个执法单位共计126宗卷宗进行评查,并逐卷形成案卷评查报告。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按照上级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截至目前,区政府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1件,废止4件。

二是大力推行柔性执法。继续推进行政指导工作,先后下发《关于深入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2年行政指导工作的通知》《关于报送行政指导示范事项的通知》《关于报送年度行政指导重点事项的通知》等文件5份,组织部门单位加强行政指导示范案例汇编,进一步明确行政指导工作导向,切实提升行政指导工作质效,杜绝“一刀切”执法,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出现。截至目前,全区录入行政指导事项6429条,3篇案例入选全市案例库。

三是行政权力制约科学有效。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全部及时答复,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100%。持续保障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确保了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着力降低行政应诉败诉率,2022年临淄区行政机关行政应诉案件败诉率为6.52%,同比降低12.2%。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组织有关部门观看重点领域典型行政案件的网络庭审。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调解委员会、咨询委员会作用,加大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力度。严格落实《淄博市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提示和报告制度》,2022年直接纠正(责令履行)行政行为的比例为9.1%,间接纠正(终止)比例为18.2%,被复议行政机关在限期内履行复议决定,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阶段得到有效化解。

(四)深化法治为民,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宣传的首要任务,全区借助各类宣传节点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十进”活动55场次,发放宣传材料8760余份(册)。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精心组织“民法典宣传月”“4·15”“6·15”“6·25”“7·1”等重要节日节点法治宣传活动892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4440余份(册),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610余人次。在基层选树1716名“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认真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积极打造各级法治文化阵地。2022年,金岭回族镇金岭南村被评为第九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齐文化博物院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作为全省唯一单位入选第四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全区424个村(社区)实现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

二是实现“和为贵”品牌全覆盖。以“小纠纷村里调,大纠纷联合调,疑难纠纷专家团队调”的分级调处模式,建立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人员联动、纠纷联调、层级化解的工作格局。村(社区)强化专职调解员“三走三调”(即日常排查普遍走,简易纠纷及时调;敏感时期入户走,疑难纠纷联合调;群体纠纷联合走,资源下沉集中调)、“三报四联动”(即人员信息、纠纷信息、调处结果及时报,“调解+网格”“调解+法律顾问”“调解+警务”“调解+热线”的纠纷来源、调处化解的信息共享,共同参与,同频互动)。目前,全区组建了由975名调解员组成的专职调解队伍,覆盖区、镇(街道)、村(社区)、各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2022年调处矛盾纠纷5243起,累计涉案金额6.8亿元。

三是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坚持扫黑除恶力度不减、态势不变、劲头不松,抓获犯罪成员已全部移送审查起诉。与此同时,集中优势兵力深挖、严查涉网络黑恶线索。持续深化“昆仑2022”、严厉打击假药劣药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针对农村地区以及城乡结合部制售假药劣药问题多发的情况,加大摸排力度,加强重要线索分析研判。紧紧围绕“利剑2022”专项行动,有效净化食药品网络销售平台。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将经济社会发展同法治建设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2022年,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听取、研究推进法治建设工作11次。组织开展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7场次。及时调整充实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组成人员,召开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及各协调小组会议12次。运用“年度督察+季度调度”方式,对44个部门单位进行法治督察。

(二)强化理论武装。将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列入《临淄区区级国家机关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2022年全区守法普法工作要点》等文件主要内容,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区委党校教学内容。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主题学法77场次,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培训136场次。利用领导干部专题研修班、“青竹”工程提质行动、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等载体,开设法治培训课程,累计培训500余人。组织8550余名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网上学法考法。

(三)推动法治临淄、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制定出台《临淄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临淄区2022年度法治督察工作计划》《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实施方案》等文件,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在临淄贯彻落实。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方面,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日常法律法规学习还不够深入,在督促镇街道、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升法治意识上有待加强。

二是机构保障和作用发挥方面,法治队伍建设需要加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编制不足,执法力量相对薄弱,个别单位法律专业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基层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作用发挥不明显,部分单位因人才匮乏未按要求配备公职律师。

三是法治效能发挥方面,以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的措施办法还不够完善,不少纠纷争议在信访途径循环,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法治文化活动开展还不够丰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格局还未形成。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认真发挥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法治建设牵头抓总作用。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推动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各协调小组建设,组织开展好各项会议、督察活动,确保依法治区机制体制高效规范运转,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总结提炼,通过各类形式开展广泛宣传。

二是继续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针对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对一线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各行政执法单位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情况展开监督。同时结合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对年度部分免检免扰企业展开工作回访,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进一步提升民主依法决策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条例》,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严格落实“三统一”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不断提高合法性审查效用。

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积极适应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的集中行使复议职责的办理要求,依法办理全区各类行政复议案件,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实落地。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机制。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优化配置法律服务资源,满足社会公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