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临淄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5K21216551K/2024-543877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04 发布机构: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临淄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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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临淄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走在前、挑大梁、作示范”的发展定位,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升级政务服务改革,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创新落地农业许可“信易批”、文化领域承诺即入等6种信用审批模式,率先实施市场主体歇业“一件事”集成改革,将税务停业登记等12个事项纳入歇业“一件事”。二是优化政务服务。公布免检免扰企业327家,在区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免检免扰”,“互联网+监管”系统的监管事项覆盖率、监管行为及时率均为100%。三是推进全程网办。将大数据技术与审批服务有机融合,加快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目前全区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达到99.5%以上,可全程网办率达到99%以上。四是延伸惠企服务。印发《重点产业链企业法律服务指引》,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571人次、制度合同审查676件次,有效满足企业法律需求。试点筛选17家小微企业,成立企业公共法律服务联盟,聘请专门法律顾问,量身定制服务套餐。

(二)完善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全面提升依法治理能力。一是抓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及时对全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动态调整,确保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合法。2023年以来,审核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项。二是抓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把文件“公开关”,每季度进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并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三是抓好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全区共聘任党政一体法律顾问16人,39人纳入党政一体法律专家库,常态化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11次,对73件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全过程参与平台公司战略合作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区级党政机关、镇街道实现法律顾问配备全覆盖,年内参与各类涉法事务445件,审查政策性文件54件,合同229件,其他事项118件,累计提出法律意见369条。

(三)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按要求开展审核审查,组织250余名四年年审和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进行培训考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印发《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职责边界清单》等文件,精准梳理全区12个执法单位、126宗卷宗,开展4次案卷评查点评。三是大力推行柔性执法。汇编行政指导示范案例5篇,1篇入选《全市行政指导示范事项汇编》。全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共录入行政指导事项1.3万余条,柔性执法质效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四是开展重点领域执法。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的交通违法、食品药品、劳动保障、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精准重拳出击,有效遏制各类事故风险发生。

(四)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依法依规做好30件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答复。二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279件,满意率达100%。三是推进信用临淄建设。落实“双公示”工作责任主体,全区50余个区直部门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为重点,强化信息归集力度,实现应公示尽公示,做到“全覆盖、零遗漏”。通过中国临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专栏、“信用淄博”和“信用山东”网站,及时公开“双公示”信息,实现省、市、区全覆盖,满足“一站式”查询要求。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形成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一是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以创建“无访镇街、无访村居、无访网格”为抓手,着力推深做实“源头治理”,全区12个镇街道全部建成了“一站式”矛调中心,区镇两级全部组建10大领域专调委,着力调解群众矛盾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2023年,共调处矛盾纠纷7062起,累计涉案金额5240.84余万元。二是规范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组织22个涉诉单位参加行政应诉、行政执法培训会,12个镇街道、15个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旁听案件庭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持续加大行政争议调处力度,推动审前、审中和解,完善“复调对接”机制,获批全省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创新示范点。三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聘用94名区属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424个村居的法律顾问,协助起草、审查集体经济合同317份,提供法律帮助7566人次。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拓展保全证据、司法辅助、行政执法辅助等领域新突破,办理公证事项1607件。充分运用“法援在线”信息化平台,完成司法部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转办件4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271件。四是深入开展全民普法宣传。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开展“八五”普法,在基层选树1696名“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精心组织民法典宣传月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875场次。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行“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区委理论中心组、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全区共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92场次、法治培训180余场次,8550名党员干部参加网上学法考试,及格率达100%,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评议实现全覆盖。

(二)强化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023年以来,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听取研究法治建设工作9次,科学制定出台《临淄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临淄区2023年法治督察工作计划》,对12个镇街道、11个区直部门进行实地法治督察,根据综合绩效督察情况开展“谈优谈差”,确保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三)夯实主体责任。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坚决扛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针对合法性审查、行政应诉、依法行政等重点工作,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先后作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批示4次,下发党委政府督办事项4件,区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能力还有差距。个别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工作的惯性和敏锐度不足,法治观念、法治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以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有待提升,不少纠纷争议在信访途径循环,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

二是规范执法理念仍需深化。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的规范意识不强,在执法过程中出现不同程度的程序不严、执法不当等问题。个别执法人员对业务水平要求不高,虽组织了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但效果打了折扣。

三是宣传教育针对性还不够强。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到位,存在“重执法、轻普法”的问题。围绕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多,面向大众的日常性普法、专门普法活动较少。宣传方式多以发放宣传册等传统形式为主,利用网络平台以及抖音、H5等新媒体开展普法还比较少。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计划安排

一是在法治政府建设上持续加力。树牢“一把手抓法治”思想,完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大班子成员及部门领导班子集体旁听庭审制度。在各级各部门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完成新一届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库成员遴选,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及其他涉法事务法律顾问参与机制,促进政府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完善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每年开展至少2轮法治督察,确保全覆盖。

二是在公正文明执法上持续加力。健全完善“综合执法+专业执法”体制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进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学法考法,提升执法队伍素质。

三是在法治教育培训上持续加力。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制定党员干部应知应会学法清单和题库。加强基层“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专题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新入职公务员、在编执法人员、新提拔领导干部、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五类”人员学法考试,实现参考率、合格率“两个100%”。

四是在普法宣传发动上持续加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以案说法、就案普法、举案说法,提高全民法治水平。针对群众法治需求和特点,采取法治宣传文艺演出、普法微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高群众共同参与的积极性。

2023年,临淄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走在前、挑大梁、作示范”的发展定位,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升级政务服务改革,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创新落地农业许可“信易批”、文化领域承诺即入等6种信用审批模式,率先实施市场主体歇业“一件事”集成改革,将税务停业登记等12个事项纳入歇业“一件事”。二是优化政务服务。公布免检免扰企业327家,在区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免检免扰”,“互联网+监管”系统的监管事项覆盖率、监管行为及时率均为100%。三是推进全程网办。将大数据技术与审批服务有机融合,加快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目前全区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达到99.5%以上,可全程网办率达到99%以上。四是延伸惠企服务。印发《重点产业链企业法律服务指引》,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571人次、制度合同审查676件次,有效满足企业法律需求。试点筛选17家小微企业,成立企业公共法律服务联盟,聘请专门法律顾问,量身定制服务套餐。

(二)完善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全面提升依法治理能力。一是抓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及时对全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动态调整,确保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合法。2023年以来,审核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项。二是抓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把文件“公开关”,每季度进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并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三是抓好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全区共聘任党政一体法律顾问16人,39人纳入党政一体法律专家库,常态化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11次,对73件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全过程参与平台公司战略合作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区级党政机关、镇街道实现法律顾问配备全覆盖,年内参与各类涉法事务445件,审查政策性文件54件,合同229件,其他事项118件,累计提出法律意见369条。

(三)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按要求开展审核审查,组织250余名四年年审和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进行培训考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印发《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职责边界清单》等文件,精准梳理全区12个执法单位、126宗卷宗,开展4次案卷评查点评。三是大力推行柔性执法。汇编行政指导示范案例5篇,1篇入选《全市行政指导示范事项汇编》。全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共录入行政指导事项1.3万余条,柔性执法质效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四是开展重点领域执法。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的交通违法、食品药品、劳动保障、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精准重拳出击,有效遏制各类事故风险发生。

(四)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依法依规做好30件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答复。二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279件,满意率达100%。三是推进信用临淄建设。落实“双公示”工作责任主体,全区50余个区直部门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为重点,强化信息归集力度,实现应公示尽公示,做到“全覆盖、零遗漏”。通过中国临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专栏、“信用淄博”和“信用山东”网站,及时公开“双公示”信息,实现省、市、区全覆盖,满足“一站式”查询要求。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形成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一是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以创建“无访镇街、无访村居、无访网格”为抓手,着力推深做实“源头治理”,全区12个镇街道全部建成了“一站式”矛调中心,区镇两级全部组建10大领域专调委,着力调解群众矛盾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2023年,共调处矛盾纠纷7062起,累计涉案金额5240.84余万元。二是规范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组织22个涉诉单位参加行政应诉、行政执法培训会,12个镇街道、15个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旁听案件庭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持续加大行政争议调处力度,推动审前、审中和解,完善“复调对接”机制,获批全省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创新示范点。三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聘用94名区属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424个村居的法律顾问,协助起草、审查集体经济合同317份,提供法律帮助7566人次。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拓展保全证据、司法辅助、行政执法辅助等领域新突破,办理公证事项1607件。充分运用“法援在线”信息化平台,完成司法部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转办件4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271件。四是深入开展全民普法宣传。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开展“八五”普法,在基层选树1696名“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精心组织民法典宣传月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875场次。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行“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区委理论中心组、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全区共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92场次、法治培训180余场次,8550名党员干部参加网上学法考试,及格率达100%,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评议实现全覆盖。

(二)强化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023年以来,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听取研究法治建设工作9次,科学制定出台《临淄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临淄区2023年法治督察工作计划》,对12个镇街道、11个区直部门进行实地法治督察,根据综合绩效督察情况开展“谈优谈差”,确保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三)夯实主体责任。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坚决扛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针对合法性审查、行政应诉、依法行政等重点工作,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先后作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批示4次,下发党委政府督办事项4件,区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能力还有差距。个别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工作的惯性和敏锐度不足,法治观念、法治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以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有待提升,不少纠纷争议在信访途径循环,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

二是规范执法理念仍需深化。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的规范意识不强,在执法过程中出现不同程度的程序不严、执法不当等问题。个别执法人员对业务水平要求不高,虽组织了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但效果打了折扣。

三是宣传教育针对性还不够强。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到位,存在“重执法、轻普法”的问题。围绕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多,面向大众的日常性普法、专门普法活动较少。宣传方式多以发放宣传册等传统形式为主,利用网络平台以及抖音、H5等新媒体开展普法还比较少。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计划安排

一是在法治政府建设上持续加力。树牢“一把手抓法治”思想,完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大班子成员及部门领导班子集体旁听庭审制度。在各级各部门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完成新一届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库成员遴选,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及其他涉法事务法律顾问参与机制,促进政府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完善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每年开展至少2轮法治督察,确保全覆盖。

二是在公正文明执法上持续加力。健全完善“综合执法+专业执法”体制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进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学法考法,提升执法队伍素质。

三是在法治教育培训上持续加力。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制定党员干部应知应会学法清单和题库。加强基层“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专题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新入职公务员、在编执法人员、新提拔领导干部、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五类”人员学法考试,实现参考率、合格率“两个100%”。

四是在普法宣传发动上持续加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以案说法、就案普法、举案说法,提高全民法治水平。针对群众法治需求和特点,采取法治宣传文艺演出、普法微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高群众共同参与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