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议题解读)关于《临淄区全面深化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议题情况的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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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5K21216551K/2025-554955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0-27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一、起草背景
2023年12月,国家卫健委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 》,提出“加快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大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到2025年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等目标。2024年6月14日,省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山东省全面深化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鲁卫发〔2024〕2号),提出“完善县域医共体深层治理和运行机制,构建我省县域医共体建设新发展格局”的要求。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深化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的要求,充分应对当前我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薄弱、基层医疗机构运行困难等问题,进一步整合和优化区域医疗资源,促进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健康、平稳发展,区卫健局牵头起草《临淄区全面深化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为做好《实施方案》起草工作,区卫健局认真学习上级政策要求,全面总结前期建设经验,广泛开展调研座谈,到外地多次学习考察,结合我区实际牵头起草《临淄区全面深化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围绕“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目标,以全面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着力点,到2025年年底,基本建成紧密型医共体,基层诊疗量占比达到65%以上,区域内住院患者占比稳步提升。坚持政府主导,整合、共享区域医疗卫生资源,推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协同,完善城乡分工协作机制,提供优质高效、连续协同的服务
(二)医共体组建。成立区人民医院医共体和区妇保院医共体,区人民医院医共体由区人民医院牵头,全面托管区中医医院、淄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齐都、朱台、皇城、金岭、齐陵卫生院7个成员单位,区妇保院医共体由区妇保院牵头,全面托管雪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凤凰、金山、敬仲卫生院4个成员单位。医共体总院设在牵头医院,成员单位为分院,实行人事、财务、资产、业务等统一管理,所辖村卫生室(站)一并纳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