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议题解读)关于《临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5-2035年)》议题情况的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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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5K21216551K/2026-559045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6-16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一、基本情况
临淄于1994年被公布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根据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相关要求,需编制专项保护规划。本《规划》为临淄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是全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定依据。
二、核心内容
《规划》立足临淄历史文化资源禀赋,确立“一城、两片、三带、七镇村、九片区”全域整体保护格局,统筹整合山体、水系、古树名木等自然生态资源与各类人文遗存,构建自然与人文一体化保护体系,实行分区分类精准管控。《规划》重点守护齐国故城、元明清县城,严格管控历史城区建筑高度与视线通廊,稳步开展城市有机更新、风貌整治及配套提质工作。
《规划》明确了2处潜在历史文化街区、23处潜在历史建筑、2处潜在历史文化名镇、5处潜在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管控标准。《规划》坚持渐进式微更新理念,最大限度保留街巷空间肌理与历史风貌,全面覆盖九大地下文物埋藏区,避免历史遗存损毁。同时,系统保护传承历史镇村、传统村落、革命文物、工业水利遗存、老字号等特色文脉资源,实现全方位保护与活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