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11370305K21216551K/2024-176681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2-19 发布机构: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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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inzi.gov.cn/gongkai/)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公开分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1、机构职责: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

2、领导分工:政府领导的分工;

3、内设机构及职能: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4、权责任务清单:本机关权责清单、任务清单、边界清单。

(二)法规公文

1、政府文件:以区政府名义印发的可公开的文件。

2、政府办文件: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可公开的文件。

3、规范性文件: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4、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进行政策解读。

(三)政府公报

本机关制作的政府公报

(四)业务工作

本机关的工作信息。

(五)财政信息

本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

(六)政府会议

区政府常务会议及专题会议信息。

(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二、获取形式   

1、主动公开   

●公开形式

1.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

2.临淄区人民政府公报(http://www.linzi.gov.cn/gongkai/channel_c_5f9f696d489871774b4da7ed_n_1605680376.4687)

赠阅范围:各级人民政府、基层村(居、社区)委员会,图书馆、档案馆、综合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

赠阅点:区政务服务大厅,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临淄大道971号

联系方式:0533-7177777,开放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3.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区档案馆(地址:齐都文化城6号馆;查档电话:0533-7220710;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服务内容:查询、复制、打印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

●申请方式 (依申请公开主要有三种申请方式供申请人选择)

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上通过网上申请。

通过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信函方式提交。

当面申请。申请人到受理机构处直接提出申请。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称)

办公地址:临淄区广场路1号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7212036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称)

办公地址:临淄区广场路1号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7212036

四、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淄博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183622

  传真:0533-3183622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博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2306018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8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3184104

 

附件: 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docx

 

本指南适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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