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关于公布《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与区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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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12-29 发布机构: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与区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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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区直部门间协调配合,推动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根据区委编委《关于公布临淄区区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的通知》(临编〔2020〕8号)要求,现将涉及我办与区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予以公布,并将根据部门职责调整情况,对职责边界清单进行动态管理。

 

附件: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与区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清单

 

 

 

  

附件: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与区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清单

 

 

一、与区财政局有关的职责分工

区政府办公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承担的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接受区财政局指导和监督。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工作,承担办公用房、技术业务用房,易地任职干部周转住房、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有住房、其他公有房产,以及有关国有土地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区级公房公车管理平台建设、管理、运维工作,实现与财政等相关部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

区财政局: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有关资金筹措保障和经费预算安排,以及公立医院房地产管理工作。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区属学校、公立医院公务用车管理工作。配合区政府办公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做好区级公房公车管理平台建设、管理、运维工作,承担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区属学校、公立医院公务用车相关信息数据的维护工作。

 

二、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有关的职责分工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督促“一次办好”改革政策落实;承担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协调、指导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实施政务服务标准规范;管理、运行区政务服务中心,推进区级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并进行电子监察。

 

三、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的职责分工

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局):负责大数据相关产业发展。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推动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

 

四、与区委宣传部(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有关的职责分工

1.关于信息化工作。

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局): 负责规划指导全区大数据工作,推动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促进政用、民用、商用大数据融合发展,负责全区大数据安全保障工作。

区委宣传部(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指导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组织拟订全区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和重大措施,指导、检查、推动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信息化工作,协调解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指导协调全区信息安全整体工作。

2.关于电子政务工作。

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局):负责研究提出全区电子政务发展规划,配合区委办公室推进全区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的统筹规划、系统建设、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安全保障工作。

区委宣传部(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指导全区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总体规划工作,指导全区电子政务建设,统筹协调政务网络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