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临淄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2019年度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齐鲁石化分公司“亩产效益”评价结果的通知

临政字〔2020〕15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政字〔2019〕235号),现根据省市将驻地央企纳入评价改革的要求以及《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淄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实施方案 (试行)>的通知》(临政字〔2020〕13号),由临淄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齐鲁石化分公司提报的相关数据,进行补充综合评分评级。因上述两家企业属于“一地多企”的情况,故进行合并评价。

评价结果如下: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齐鲁石化分公司)评价结果为A类。

 

 临淄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政字〔2020〕1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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