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
标题
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18年度城市管理工作补助资金的通报发文机关
临淄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临政字〔2019〕16号
索引号
11370305K21216551K/2019-1695300
成文日期
2019-02-02
发文日期
2019-02-0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有效
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18年度城市管理工作补助资金的通报
临政字〔2019〕1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临政发〔2014〕45号)和《临淄区城市精细化管理考评办法》(临城管委发〔2018〕2号)文件精神,根据2018年度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成绩,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兑现敬仲镇等28个单位补助资金1261.19万元。
希望各级各有关部门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为加快建设“家敦民富、大气精美”的现代化临淄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临淄区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