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临政字〔2024〕7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税秩序,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及财经纪律专项整治要求,我区对涉及违规条款的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公布废止部分文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自公布之日起,附件《废止的有关文件目录》中所列文件一律废止。

 

附件:废止的有关文件目录

 

                                  临淄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有关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1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临淄区创业孵化基地扶持办法〉的通知》

临政办字〔2020〕40号

2

《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园区发展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意见》

临政字〔2021〕213号

3

《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淄区扶持影视文化产业发展规定〉的通知》

临政字〔2021〕151号

4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临政办字〔2021〕46号

5

《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临淄区“四强”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临政字〔2021〕41号

6

《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

临政发〔2021〕4号

7

《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淄区资本市场突破行动补助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临政字〔2022〕1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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