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临政办字〔2019〕52号
索引号
11370305K21216551K/2019-None
成文日期
2019-12-31
发文日期
2019-12-31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公路
有效性
有效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字〔2019〕5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开展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展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74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鲁政办字〔2019〕174号文件扎实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字〔2019〕97号)要求,为做好全区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出行条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统筹推进,明确目标任务及完成时限
(一)目标任务。按照“雨天不踩泥、晴天不起土”的基本标准,在实施“五化”工程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采取多种形式硬化农村通户道路。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农村通户道路硬化。
(二)实施范围。除纳入近三年内搬迁、撤村并居、社区和城区建设规划的村庄,以及远离村庄的散居户(15户以内)和常年无人居住户外,力争剩余行政村100%实现通户道路硬化。
(三)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全面启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2020年,全面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程实施。其中,2020年6月底前累计完成80%的建设任务;8月底前全面完成;9月底前组织开展农村通户道路硬化验收工作,全面总结评估实施效果。
二、细化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一)规划统领,广泛参与。建立区级引导扶持,镇(街道)、村两级组织具体推进,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统筹协调,切实履行统筹推进和督导检查职责,各镇、街道具体负责农村通户道路硬化的组织实施,引导农村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先锋带头作用,带领村民参与通户道路硬化,做到群策群力、互帮互助。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指导农村通户道路硬化推进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涉农”资金整合后优先用于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农村通户道路硬化与其他乡村振兴工作的统筹协调;区自然资源局、临淄规划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镇、街道在编制村庄规划时突出农村通户道路建设规划的有关内容,指导农村通户道路绿化工作;区住建局负责做好与区交通运输局对前期农村通户道路硬化统计数据、档案资料等交接工作,统筹农村通户道路硬化与其职责范围内农村基础设施的衔接实施;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区级补助资金并列入2020年度财政预算,督促指导镇、街道落实农村通户道路硬化支出责任;临淄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协调监督指导镇、街道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与通户道路硬化工作相关的污染防治责任。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齐心协力推进农村通户道路硬化的工作格局。
三、因地制宜,明确建设标准
(一)因地制宜,实用为主。根据《山东省村内道路硬化技术指南》技术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根据不同村庄的经济条件、自然环境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硬化方式及标准,经济条件较弱的,可以采用简易硬化路面,但要充分考虑道路排水等附属设施,建议三种路面结构形式:
1.村内主要街道:
(1)水泥混凝土路面(≥15厘米,水泥混凝土标号≥C30)+12%灰土基层(≥20厘米)。
(2)沥青路面(≥4厘米AC-13)+碎石基层(≥18厘米)+12%灰土基层(≥20厘米)。
2.巷道:水泥混凝土路面(≥12厘米,水泥混凝土标号≥C30)+12%灰土基层(≥15厘米)。
3.沥青罩面:沥青罩面(≥4厘米)。
(二)科学安排、统一管理。各镇、街道作为建设单位(业主),对穿越村庄4米以上的村内路,应采用“统一设计、统一招标、统一监理”的规范管理模式。对近期拟实施绿化、路灯、排水以及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村庄,应与通户道路硬化统筹考虑,科学安排,避免“前建后挖”,造成投资浪费。
四、细化方案,强化措施及资金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区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协调调度和检查考核等工作。各镇、街道要切实把农村通户道路硬化摆在乡村振兴的重要位置,抓好工作落实。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镇、街道要对村内道路状况进行调查统计,按照“一村一档”的原则,建立工作台账,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政策措施、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
(三)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各镇、街道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按照程序完善相关手续,认真开展施工现场质量巡查和自检验收。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村民的监督作用,确保建成群众满意工程。
(四)落实资金保障。在享受市级奖补政策外,区财政按照以下政策进行奖补或用水泥、商混等实物进行奖补:一是村内主要街道路面结构形式,按照40元/平方米进行奖补;二是巷道路面结构形式,按照30元/平方米进行奖补;三是村内道路罩面(简易路面),按照20元/平方米进行奖补。各镇、街道作为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的实施责任主体,要建立财政补贴机制,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同时,要充分调动农民群众自愿出资出工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各界进行多种方式的捐资捐助。
(五)强化督导落实。采取定期督导巡查、第三方机构评估、不定期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实施进度、资金落实、工程质量、群众满意度等进行监督,确保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临淄区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临淄区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立明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刘建行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富涛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吕昌平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区财政运行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鲲鹏 区林业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科级干部
徐风华 临淄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祥明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许孝国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韩振财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乔 杰 区地方道路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刘永刚 齐都镇党委委员
孙延涛 金岭回族镇党委委员
王伟凯 金山镇副镇长
边 康 敬仲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洪坤 朱台镇党委委员
姚修强 皇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玉全 凤凰镇副镇长
毕丽杰 辛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赵 刚 稷下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陈 涛 齐陵街道党工委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李富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许孝国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不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工作任务完成后即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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