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淄区关于全省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通报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临政办字〔2019〕44号
索引号
11370305K21216551K/2019-None
成文日期
2019-11-25
发文日期
2019-11-25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有效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淄区关于全省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通报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字〔2019〕4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临淄区关于全省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通报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淄区关于全省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通报问题整改实施方案
为全面打赢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关于全省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通报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19〕7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通报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措施和时限,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逐条建立台账、确保排查通报问题整改到位。同时,举一反三,深刻反思,从源头上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引发的环境污染。
二、排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危险废物非法贮存、倾倒和填埋历史问题突出
整改措施:一是对省排查工作中发现并上报的34个非法贮存、倾倒、填埋点位,建立“一点一档”,对排查发现的固体废物进行检测分类,查清固体废物属性,要“一点一策”科学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根据环境风险程度确定优先整治清单,组织进行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能立即整治的应于12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治工作,因特殊情况确实难以按期整治到位的,做出具体整治安排,明确完成时限。二是结合我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废弃坑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成果,对新发现的非法贮存、倾倒、填埋点位建立台账,实行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限期整改,确保排查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三是进一步消除危险废物贮存环境风险,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安排,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规范性和贮存情况进行彻底排查和整改,列出重点整改企业清单,实行“挂单督办”,确保12月底前区内产废企事业单位危险废物贮存量全部在100吨以下,2018年底累计贮存的危险废物全部完成转移处置。四是切实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堆存、私拉乱倒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涉嫌环境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侦办。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临淄公安分局、区水利局、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
(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不匹配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按照全区危险废物产生情况有针对性地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同时,加快推进淄博首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处置中心项目、医疗废物搬迁扩建项目、淄博管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物集中处置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二是根据上级指导意见,鼓励建设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单位,以解决企事业单位小量危险废物转移不及时、环境风险高等问题,逐步实现对各类危险废物安全及时转移,有效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造成的环境污染。三是优化集中处置设施规划布局。鼓励采取焚烧处置方式的危险废物年产生量5000吨以上的企业,配套建设集中处置设施,实现就近安全处置。对危险废物年产生量不足5000吨的企业不再审批建设焚烧设施。对已建成的焚烧设施进行全面技术评估,达不到规范要求的限期淘汰。
责任单位: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
(三)危险废物监管体系亟待加强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督促省专项排查通报中涉及我区存在问题的3家企业,高标准、严要求逐条落实整改,并于12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同时,按照《淄博市“十三五”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办法》要求,11月中旬前完成本年度评估工作,对检查评估中发现问题的企业,特别是基本达标和不达标企业,及时组织“回头看”,确保各项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结合全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废弃坑塘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分别对机动车维修、机动车拆解机构,医疗机构,学校、科研检测机构,城镇、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危险废物规范贮存、转移、处置开展专项整治,提升各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对于接收、处理工业废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不能确定是否为危险废物的,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别,按照鉴别结果规范管理。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危险废物检查评估工作2019年11月中旬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结合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淄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废弃坑塘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临政办通字〔2019〕4号),对排查发现的问题深入调查,对相同行业、相近问题全面排查,形成清单,一并纳入整改。
(二)督促整改,定期调度。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督促落实,确保在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并于每月25日前形成整改进展情况,填报《整改工作台账》(附件2),报区生态办,电子邮箱lzhbfjwgzx@zb.shandong.cn。
(三)一点一档,完成整改。各级各有关部门对排查问题整改情况逐一形成档案,2019年12月25日前报区生态办。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成立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通报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整改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牵头作用,层层压实责任,指导推动整改方案实施,确保落实到位。
(三)严格督导检查。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调度问题整改进度,定期调度工作进展,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定期总结,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严肃责任追究。对整改措施不力、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坚持一案双查,调查核实责任落实不到位、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临淄区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通报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整改工作台账
附件1
临淄区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通报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王立明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刘建行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 林 临淄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组 员:于 莎 区教体局党组成员、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冯建东 区科技局副局长
孙志强 区住建局副局长
许孝国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焦 衡 区商务局副局长
周 丽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杨雪梅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科级干部
李业军 区河道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郝 强 临淄公安分局直属大队副队长
徐长彬 临淄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李 彦 齐都镇综治中心主任
赵 阳 金岭回族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孙洪庆 金山镇党委委员
徐 磊 敬仲镇副镇长、主任科员
相昆涛 朱台镇副镇长
王鑫炜 皇城镇副镇长
齐占民 凤凰镇副镇长
王晓钢 辛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维光 闻韶街道政协工作室主任
耿根华 雪宫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刘 辉 稷下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士强 齐陵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临淄生态环境分局,徐长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整改工作台账
表1 镇(街道)固体废物非法贮存、倾倒、填埋点位整改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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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镇(街道) |
位置 |
堆放方式(贮存、倾倒或填埋) |
堆存种类(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或混合垃圾) |
数量(吨、立方米) |
整治措施及进度 |
整治期限 |
责任单位 |
备注 |
备注:表1为省排查整治期间排查的固体废物非法贮存、倾倒、填埋点位,全区共有34处;该表由各镇(街道)、区水利局负责推进上报。 |
表2 镇(街道)固体废物非法贮存、倾倒、填埋点位整改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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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镇(街道) |
位置 |
堆放方式(贮存、倾倒或填埋) |
堆存种类(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或混合垃圾) |
数量(吨、立方米) |
整治措施及进度 |
整治期限 |
责任单位 |
备注 |
备注:表2为省排查整治结束后,我区继续排查发现的固体废物非法贮存、倾倒、填埋点位;该表由各镇(街道)负责推进上报。 |
表3 临淄区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核查通报问题整改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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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问题类型 |
存在问题 |
整改措施 |
是否完成整改 (是或否) |
整改期限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淄博市临淄红泰化工有限公司 |
危险废物类问题 |
1、污泥自处置设施未做环境影响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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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供排水厂 |
危险废物出入库台账记录不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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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山东新石器检测有限公司 |
未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备注:表3为省排查整治通报问题;该表由临淄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推进上报。
表4 相关部门加强行业危险废物监督管理整改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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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采取措施 |
落实情况 |
备注 |
1 |
加强学校实验室废液的规范管理 |
区教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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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加强科研检测机构实验室废液的规范管理 |
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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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严厉查处非法堆存、私拉乱倒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环境犯罪行为 |
临淄公安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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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
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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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优化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规划布局 |
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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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加强3个危险废物处置重点项目督导调度 |
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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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规划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单位布点 |
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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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消除危险废物贮存环境风险 |
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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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摸清全区机动车维修机构危险废物产生处置情况,严厉打击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加强机动车维修机构产生危险废物的规范管理,督促其如实申报登记,合法转移处置,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 |
区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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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摸清全区备案机动车拆解机构危险废物产生处置情况,加强产生危险废物的规范管理工作 |
区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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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摸清全区医疗废物产生处置情况,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规范管理 |
区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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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加强城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污泥规范管理 |
区住建局 |
备注:表4涉及内容根据职责分工,相关单位各自负责推进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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