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临淄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的通知发文机关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临政办字〔2021〕43号
索引号
11370305K21216551K/2021-5193586
成文日期
2021-10-18
发文日期
2021-10-18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有效性
有效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临淄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的通知
临政办字〔2021〕 43 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区政府同意成立临淄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主要负责组织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的重大决策,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统筹协调指导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促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分析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提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措施;研究部署全区年度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考核评价有关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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