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临淄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发文机关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临政办字〔2022〕9号
索引号
11370305K21216551K/2022-5243180
成文日期
2022-05-17
发文日期
2022-05-17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临淄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临政办字〔2022〕 9 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区犬只管理,维护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按照《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临淄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作为长期设置的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孙胜利 区政府副区长,临淄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维国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焦 鲲 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王新刚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区畜牧渔业农机服务中心主任
钟玉珍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办
边玉林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崔竞源 区委政法委正科级干部
冷建敏 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苏 惠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科级)
宋华荣 区司法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孙 杰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蒋西华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解衍平 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科级)
王 英 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李玲欣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社会事务辅助科科长
于运贵 齐都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临淄公安分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区的养犬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养犬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李维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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