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为全妇女儿童办实事项目清单的通知

临政字〔20248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2024 年为妇女儿童办实事项目清单》已经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31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为全区妇女儿童办实事项目清单

 

一、实施教育资源优化工程。开展“清凉”工程,改善考点学校备考条件,年内为区5所考点学校教室安装空调。实施智慧教育“应用推广年”行动,持续推进数字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应用,年内至少打造3个典型智慧教育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二、实施“阳光成长”青少年身心健康护航行动。完善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四位一体”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体系,利用心理健康云平台开展心理筛查工作,完善心理健康服务。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12场,进一步增强师生法治观念,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检察院)

三、实施“润童心”儿童素养提升工程。组织全区优秀剧团为全区公办中小学校送去免费戏曲演出和戏曲讲解、示范普及教育等,年内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不少于20场。依托“齐鲁工惠APP”平台同职工签订假期托管协议,将礼仪弟子规、诗词经典诵读、声乐等融入托管教学课程,寓教于乐,年内开展托管教学课程不少于12个班次。(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总工会)

四、实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行动。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年内培训家庭教育骨干力量不少于50人,打造规范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20个,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引领家长提升科学育儿能力,推动形成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区妇联、区教体局)

五、实施特殊困难儿童关爱项目。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确保我区享受社会散居孤儿政策的儿童就学资助实现全覆盖。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为约180名符合条件且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持续推进“希望小屋”儿童关爱项目,年内新建“希望小屋”6间。(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残联、团区委)

、实施巾帼促就业计划举办“春风行动”女性就业专场招聘活动不少于2场次,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岗位供需对接服务。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保证有培训需求的从业人员“应训尽训”。年内开设巾帼创富课堂不少于8场,帮助育儿妇女和家庭主妇等“妈妈”群体掌握实用技能(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妇联

七、实施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和救助行动年内对全区2.1万名35-64岁适龄城乡妇女进行“两癌”免费检查,提高“两癌”早诊早治率和癌前病变检出率,及时对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进行救助实现符合条件的“两癌”患病妇女救助全覆盖持续开展女性安康和低收入适龄妇女“两癌”保险工作。(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妇联

八、实施新型婚育文化培育行动。宣传新型婚育文化,打造特色青年交友联谊品牌。提高职工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100%。对符合国家二孩、三孩生育政策家庭购买新建商品房给予购房补贴,为符合政策家庭做好相关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临淄医保分局、区住建局)

九、实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开辟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针对妇女和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简化程序,缩短受案时间,优先办理。开展青少年防拐、防骗、防欺凌安全防护培训,年内通过多种方式开展送教上门行动不少于20次。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开展精准普法,年内开展送法进校园普法活动、法院开放日活动分别不少于6场。(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妇联临淄公安分局区法院

十、开展“美妆护苗”集中整治行动。对学校附近小超市、母婴用品专卖店、婴幼儿洗浴场所以及具有儿童化妆品销售行为的网络经营者等进行整治进一步增强化妆品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切实保障儿童用妆安全舒心(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持续健全完善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工作机制,推动公共政策、公共项目、公共服务向妇女儿童倾斜,不断增强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各责任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工作台账,主动作为牵头推进实事落实到位,每季度末将实事进展情况加盖公章后报区妇联 。区妇联要做好工作调度,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联系电话:7220350,电子邮箱:lzqfl@zb.shandong.cn

附件: 2024 年为全区妇女儿童办实事工作进展情况表

 

附件

 

2024区妇女儿童办实事工作进展情况表

 

序号

实事名称

责任单位

本季度具体措施

及任务进度情况

完成时限

1

实施教育资源优化工程

区教体局

 

 

2

实施“阳光成长”青少年身心健康护航行动

区教体局

区检察院

 

 

 

3

实施“润童心”儿童素养提升工程

区文旅局

总工会

 

 

4

实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行动

区妇联

区教体局

 

 

5

实施特殊困难儿童关爱项目

民政

残联

团区委

 

 

6

实施巾帼促就业计划

区人社局

区妇联

 

 

7

实施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和救助行动

卫健

区妇联

 

 

 

 

 

8

实施新型婚育文化培育行动

区总工会

团区委

妇联

临淄医保分

住建局

 

 

9

实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

区司法局

区妇联

临淄公安分局

区法院

 

 

10

开展“美妆护苗”集中整治行动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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