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关于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05K21216551K/2020-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1-13 发布机构: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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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 

一、解读文件

文件名称:《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202 

二、制定背景

随着我国现代城镇化的快速增长,新农村建设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尤其是党的十九大确定了振兴乡村战略以后,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越来越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中央1号文件多次对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作出部署和要求。2016年要求,“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2017年强调,“全面加快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8年提出,“扎实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加快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2019年要求,“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

为落实中央1号文件要求,20186月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8191号),明确了任务目标和工作思路。20189月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淄博市财政局、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淄博市规划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淄国土资字〔2018203号),明确了主要任务、工作思路和工作要求。201911月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印发了《淄博市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方案》(淄自然资字〔2019304号)。为加快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开展,20199月自然资源部确权登记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0196号),20203月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政府、市政府的工作要求,通过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对我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房屋所有权进行确认和保护,将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为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提供产权保障,为农业农村发展奠定基础,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支撑。为此,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助推我区乡村振兴很有必要。

三、决策依据

1.自然资源部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0196号)

2.《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8191号)

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2020310日)

4.《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淄博市财政局、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淄博市规划局关于做好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淄国土资字〔2018203号)

5.《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淄自然资字〔2019304号)

6.《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指导意见〉的通知》(淄自然资字〔2020106号)

四、出台目的

推进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体现。开展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其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权籍调查和测量工作,获取每宗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属性信息及空间信息,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对农村不动产进行确权登记,颁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在此基础上建立集图形、属性及登记信息为主要内容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将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成果纳入现有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化管理。为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提供产权保障,为农业农村发展奠定基础,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支撑。

五、时间安排

1.工作筹备阶段(201912月底前)。完成工作方案编制、工作机构成立、工作经费申请、宣传动员发动、项目招标组织、工作人员培训、基础资料搜集等各项工作。

2.工作实施阶段(20201月至202010月)。完成全区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调查,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要求,建立集图形、属性及登记信息为主要内容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对符合条件的,依法进行确权登记,核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

3.成果汇交及验收阶段(202011月)。对全区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调查及确权登记成果进行整理分析、数据汇总,完成市级成果汇交、检查验收工作。

六、重要举措

文件确定了我区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时间安排、组织实施和经费保障以及工作要求。主要措施包括:

1.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

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由区政府统一组织实施,为开展好本项工作,区政府成立了由区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发改、自然资源、农业农村、财政、规划、住建、等相关部门及各镇办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工作经费,农业农村部门负宅基地相关手续的办理,其他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全区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和督导。工作小组下设综合保障组、协调督导组、技术指导组,各小组分工负责,切实加强对工作的协调和调度。

各镇(街道)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不动产登记窗口,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土地权属、界址纠纷调处;负责组织协调村、组有关人员参加权籍调查的指界及签字确认;负责不动产是否符合村镇规划的认定;配合作业队伍开展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各村(居)委会成立工作组,负责本村(居)内不动产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的组织配合工作,选派专人配合调查人员入户,及时通知村民配合开展权籍调查、材料提供、指界人签字盖章确认等工作。

各层级组织机构的建立,为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2.落实工作经费,选择优质队伍

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我们临淄区共涉及15.5万户,所需经费由区政府统一纳入区级财政预算。为加快工作推进,202048日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3家资质高、技术力量强、经验丰富的作业队伍和1家项目监理单位,项目中标总金额为2914万元,为我区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财政保障和有力的技术支撑。

3.加大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印制了《临淄区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指南》《临淄区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政策问答》等宣传内容,通过电视、网络及印制宣传彩页,大力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宣传,使该项工作家喻户晓,极大的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为确权登记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4.定期统筹调度,推进工作开展

一是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定期召开调度会议,进行业务培训,统计汇总上周工作进展情况,制定下周工作计划,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集体讨论,确保不因技术问题而影响工作推进。二是实行工作人员包标段责任制,及时组织协调相关镇办及村居下好通知,为入户测量及资料的收集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以便集中测量和资料的收集,更好的提高工作效能。三是开通服务热线,及时解答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确保工作秩序的稳定和工作的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