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救助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05K21216551K/2020-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6-23 发布机构: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救助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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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淄区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

我区推进脱贫攻坚以来,民政、扶贫及各职能部门政策落实到位,兜底保障措施严密。在各项民生政策、扶贫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如何提高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即时帮扶户等特殊群体中失能半失能人员的生活质量和照护质量成为脱贫攻坚决胜期内市委市政府考虑的重点问题,也直接促使了政策的出台。2020年,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救助政策的出台及落实情况列入市委市政府“十二大”攻坚项目,并列入重要考核指标。

二、决策依据:

1.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救助的意见》(淄政办字〔202021号)

2.市民政局、扶贫办等9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救助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淄民〔202026号)

三、出台目的:

1.给予生活照护。解决城乡低保、城乡特困、建档立卡、即时帮扶、低保边缘、因伤因病持续困难支出型贫困家庭等特殊群体中因赡养人、抚养(扶养)人或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缺失而造成的失能半失能人员的照料护理问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为他们提供居家照护、精神慰藉、家政清洁等服务。

2.给予照料物资发放。解决特殊群体失能人员照护物资不足问题。对其中“两便不能自理”且长期卧床的失能人员,按照每月发放60片纸尿片、每季发放毛巾、枕巾、床单各1条、每年发放被褥1床的标准给予发放照料护理物资。

3.给予以校生补助。对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低保边缘、因伤因病持续支出型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即时帮扶人口中的在校生以及孤儿、重点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在校生,在现有教育资助、教育免补、扶贫政策的基础上按照学段给予补助。其中义务教育段每人每年3000元、高中阶段每人每年3000元、高等教育段每人每年5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补到6000元。

4.给予特殊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对特殊困难家庭人员中合规的个人自负住院医疗费用,由区财政承担。

5.给予特殊困难家庭节日慰问。对特殊困难家庭人员中重度失能人员,给予每人每年10000元的节日慰问金。

四、重点举措:

1.出台文件,加紧落实配套。对照市政府文件及部门通知将各个文件(意见)进行整合,结合本区实际做好调查摸底、人员摸排和意见征求等项工作。623日,拟制出台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淄区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字〔202018号)。71日起,民政部门牵头加快文件的推进落实工作。1-3日,全区上报特殊困难家庭照料护理服务申请人1310人,5-10日,由民政部门委托第三方,对申请人员全部进行入户自理等级评定。11-14日,组织全区所有镇、街道符合条件人员填写特殊困难家庭人员照料护理申请表,做到一人一档。715日起,全面落实特殊困难家庭人员照料护理、照护物资发放、在校救助等相关待遇。截至目前,全区589名城乡特困人员均按照户籍及自理程度,享受每月100-600元不等的照料护理服务;26名城市低保失能人员、119名农村低保失能人员、1名低保边缘重度失能人员、6名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失能人员均按照按照享有每月300-900元不等的照料护理服务。针对特殊困难家庭人员中的“两便不能自理”长期卧床人员,按照一次性发放和随时新增的办法,发放照护物资共62份。11月份,我们为全区291名低保、孤儿等特殊群体在校学生发放救助金91.1万元。特殊困难家庭中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费用区级负担部分48.92万元也将于近日拨付到位。

2.举办培训,提升服务人员业务素质。我区特殊困难家庭失能人员照料护理由众爱长者养护中心、爱馨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专业养老服务组织承担。1026日起,我们启动了年度养老从业人员培训计划,邀请省内知名专家授课,目前已开班5期,培训人员400余人。众爱长者养护中心中的骨干力量和服务人员均得到培训,服务技能、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均得到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