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临淄区高水平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5年)》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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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K21216551K/2021-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7-26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现将《临淄区高水平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解读如下:
一、目的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加快城乡融合发展,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打造以工促农、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高水平谱写新时代临淄城乡融合发展新篇章。
二、背景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是党的十九大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我市淄川区、博山区作为“山东省济青局部片区”组成部分列入全国11个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借鉴试验区经验,推动我区城乡融合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三、依据
《淄博市高水平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5)》(淄政字〔2020〕95号)。
四、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由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附表组成。
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等部分,为高水平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工作提出总体要求和目标。
主要任务包括七方面的具体任务,分别是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搭建城中村改造合作平台、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建立城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体制机制,每项任务均明确具体措施、责任单位,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保障措施包括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加强政策集成、加强要素保障、强化监测评价等,是确保各项工作落实的有力保障。
附表为《临淄区城乡融合发展行动方案重点任务分工表》,包括12项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