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关于《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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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09-14 发布机构: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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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精神,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20〕7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213),提出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全面提升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2021年,我区将从10个方面对公共卫生体系进行改革,到2022年,构建起平战结合、科学高效、体系健全、功能完善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和公共卫生体系。

改革完善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逐步构建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公共卫生法规规章体系。加强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公共卫生法治意识。

改革完善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积极配合淄博市公共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开发建设。以传染病为重点,优化哨点监测布局,扩展疾病监测种类。提升公共卫生风险评估、预警能力和疫情防控、处置能力。

改革完善公共卫生事件决策指挥体系。坚持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在区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健全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机制,完善监测、预警、决策、处置全链条响应机制,加强日常重大疾病防控和重大风险会商研判,协调解决重点问题。建立健全区、镇、村公共卫生事件协调统一、上下联动机制,完善决策指挥体系。

改革完善公共卫生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修订完善《临淄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不同阶段的应急响应措施,提升应急应对能力。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区、镇、村联动,加强日常演练,完善跨部门、跨领域的联防联控机制。以社区(村居)为单位,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实行网格化管理,筑牢群防群治防线。

改革完善公共卫生预防控制体系。强化疾控机构建设,优化区疾控中心设置与职能。推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建成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具备开展新冠病毒、流感病毒、肠道病毒和艾滋病病毒等常见病原体的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等能力;力争利用3年时间,全面建成专业化、现代化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提升基层防控能力,镇(街道)要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工作支持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公共卫生委员,落实网格化管理职责;将学校纳入防控中心场所,增强学校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治疗能力;每个街道至少设置1处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进实现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房屋产权公有,支持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CT和建设具备隔离条件的发热诊室;设立基层首席公共卫生医师,通过“县招镇管村用”等方式,到2022年,为每个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1-2个专兼职公共卫生医师;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基金使用,提高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付比例,提升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水平,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有效衔接。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依托疾控机构、健康教育机构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加强爱国卫生专业技术支撑,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和开展市场环境综合整治,2022,国家卫生镇比例达到30%,省级卫生村比例达到60%

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体系。加强区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专科能力建设,规范设置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和病房,病房床位不低于40张。其他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补齐发热门诊、实验室能力建设短板,全部具备微生物核酸检测能力。加强儿童、妇产、心理危机干预等专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2021年启动区精神卫生中心改扩建,有序推进区精神卫生中心临床心理中心建设。健全120急救体系,配备配齐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移动车载CT等必要设施设备,全区至少配备1辆负压救护车。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把中医药参与诊疗方案制定、联合查房、多学科会诊、病例讨论纳入医院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治疗、康复等方面的特色优势,建立健全中西医共同参与、优势互补、全程协作的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使中医药深度介入传染病防控和临床救治。建立医保基金应急预付制度,在重大疾病防治应急预案启动时同步启动医保基金应急预付机制,确保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医疗机构救治,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提升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功能和医疗救助托底功能。完善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制度,年内实现异地住院联网定点医院镇(街道)全覆盖,全区异地住院联网医疗机构达到20家。

改革完善公共卫生人才保障机制。加大高端公共卫生人才引进力度,健全公共卫生执业人员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充分发挥其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中的独特作用。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核编与空编补齐,严格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最低编制标准,2022年底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空编率不超过5%,优化疾控机构职称岗位设置比例。各公立医院按照床位数核定公共卫生科的人员数,基层医疗机构按照服务人口数核定从事公共卫生人员数。加强现场流行病学和灾难救援应用型高端人才引进和培养,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积极争取农村医学生公费订单定向培养名额,积极稳妥推进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

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制定应急物资保障机制和应急预案,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物资纳入区应急物资储备目录,推进疾控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应急物资配备能力现代化建设。到2022,建立以区级政府应急物资储备为中心,以镇、街道政府储备为支撑,以医疗卫生机构实物储备、重点医疗物资生产企业产能储备为基础,以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组织接收社会捐助捐赠及家庭储备为补充,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均消耗医用物资上限不少于1个月进行物资储备,适时倒库更新,确保物资质量。

改革完善公共卫生科研创新机制。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科学研究,在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计划中,重点支持公共卫生领域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加快推动疫情防控、健康促进、临床诊治、医防融合、医疗装备、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领域关键技术突破与应用,发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科研单位、医学平台及企业的作用,鼓励医防学研企合作,推动科学研究、疾病控制、临床治疗有效协同。

改革完善公共卫生教育培训体系。加强与高等院校在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学科专业建设、培养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加大卫生应急、卫生监督、现场流行病学和灾难救援应用型高端人才培养力度。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规范开设健康教育必修课程,2022,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75%。将公共卫生管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提升党政领导干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业能力水平。深入基层开展群众卫生应急知识培训,建设公众卫生应急教育培训基地,组织群众性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群众的卫生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