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关于《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05K21216551K/2021-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1-10 发布机构: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11-10
  • 字号:
  • |
  • 打印

一、制定背景

立足我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物流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基础设施,紧盯新基建、供应链、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强化平台思维、生态思维,强化创新驱动、协同联动,推进物流与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解决瓶颈制约,完善政策保障,聚焦工业物流、冷链物流、绿色物流、智慧物流等重点领域,推动现代物流业集约化、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绿色化发展,加快构建高效便捷、绿色智慧的现代物流生态体系。为加快推进我区物流业转型升级,聚力发展具有区位优势和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中心制定了《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制定目的

在市级相关物流扶持政策基础上,我区制定出台符合我区实际情况的促进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这个文件的制定出台,事关今后一段时期我区现代物流产业的发展。能否吸引在外地注册的物流公司回迁临淄,能否对我区招商引资产生积极促进作用,非常关键。在实施意见各项政策兑现过程中希望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也希望这个物流扶持政策的出台能够进一步带动我区现代物流业的发展。

三、制定依据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淄政办字〔2021〕4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规模以上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68号)

四、主要内容

加快推进我区物流业转型升级,聚力发展具有区位优势和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中心,做大冷链物流、工业物流,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集聚发展,发展物流产业园区。

(一)重点发展方向。做大冷链物流。对新建投资3亿元以上、改扩建投资1亿元以上的冷链物流项目,建成后三年内其对区级财政贡献增量的80%统筹用于支持冷链物流发展(以不超过市奖励额为限)做强智慧物流。对区级及以上推广使用的总部设在我区的物流供应链平台,按照平台项目实际投入1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做大工业物流。对区内企业与在我区注册的物流企业开展物流合作且年费用达到500万元以上的(以物流企业开具的税务发票为准),对超出部分给予1%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引进培育总部经济。对在我

区新增设立总部、省级总部或区域总部的物流企业,在市级给予200万元补助基础上,区级再配套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补助;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在我区注册的物流企业年度纳税达到100万元、500万元和1000万元以上的,分别按其对区级地方财政贡献的20%、30%和4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发展物流产业园区,推进物流规范化建设发展。支持企业入园集聚,对新引入中小微企业入园数量达到50家、100家、300家的物流园区,分别给予30万元、6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推动产业集约集聚发展。鼓励物流企业集聚发展。鼓励新车落户和异地车辆回迁转籍。优化审车流程,在综合性能检测、安全检车、环保检测上线环节,取消主挂分离上线限制,采取线上申请,线下快速办理的工作模式,减少审车时间和成本;鼓励物流园区平台化发展。支持以物流园区为载体招商引资,以供应链金融、运营管理、大数据平台、工业互联网等为依托,引进大宗工业品贸易、跨境电商、快递、农产品冷链、网络货运平台等业态,集聚物流产业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