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关于印发<临淄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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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K21216551K/2022-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1-31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一、政策目的
旨在规范区政府工作,确定指导思想、职责职能、行政流程、纪律作风等工作规则,体现新时期新要求,全面推动政府各项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政策背景
体现新时期新要求,全面推动政府各项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区政府工作实际,制定了《临淄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四、主要内容
《临淄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共15章94条。第一章总则,明确制定依据和指导思想、工作准则;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规定区长、副区长和区政府各部门职责;第三章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规定加强和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第四章坚持依法行政,规定区政府及各部门要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责任;第五章实行科学民主决策,规定要严格执行《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六章推进政务公开,规定区政府及各部门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第七章健全监督制度,规定区政府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监察机关、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严格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第八章会议制度,明确区政府相关会议管理制度;第九章学习制度,要求区政府加强学习型政府建设;第十章工作补位制度,明确区政府领导工作补位制度;第十一章公文处理,明确区政府相关公文工作要求;第十二章政务信息和督查工作,明确要加强和规范政务信息和政府督查工作;第十三章工作纪律,明确区政府组成人员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第十四章廉政和作风建设,明确区政府及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区实施办法、意见;第十五章附则,明确该《规则》适用区政府派出机构、部门管理机构、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