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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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K21216551K/2022-None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2-04-08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一、制定依据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15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字〔2022〕12号),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
二、明确政策解读责任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原则。区政府出台的政策性文件,由文件起草部门负责解读;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由议题提报单位负责解读;镇(街道)、政府部门制发的政策性文件,由文件起草科室负责组织解读;两个以上政府部门联合制发的政策性文件,由牵头部门会同联合发文部门组织解读。
三、明确政策解读范围
(一)以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
(二)以区人民政府、区政府办公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部门单位(含垂直单位)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具有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较强、影响市场预期等一种或几种情形的主动公开的重要政策性文件;
(三)政府全体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以及其他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重要会议精神;
(四)其他有明确规定和要求需要解读的事项。
四、规范解读程序
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方案应明确解读工作的组织实施安排,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渠道、解读时间等,主要对解读工作按阶段或进程作具体部署,明确解读工作的时限、范围、对象、途径、内容和重点等。
五、注重解读内容及形式
政策解读要注重实质性解读,要把与群众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作为解读重点,做到全面、详尽、准确,精准传递政策意图,不能以简单复制摘抄文件内容或者制作文件精简版方式进行解读。
积极运用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吹风会等)、电视问政、网络问政、媒体专访、座谈访谈、撰写文章、简明问答、送政策上门等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H5动画、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配以客观事实、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
解读单位:政务公开办,联系电话:721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