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关于《临淄区创建2023年度全省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区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05K21216551K/2023-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8-31 发布机构: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临淄区创建2023年度全省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区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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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创建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市、区)的通知》(鲁民〔2021〕64号)文件精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开展为期三年的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2023年为创建工作的最后一年。同时县域养老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创建也是年度省市区三级落实“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的要求之一。拟制、出台《临淄区创建2023年度全省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区实施方案》,对年度县域养老示范区创建工作的起到引领和指导作用。通过下发创建方案,建立政府主导下的民政牵头、各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聚焦兜底保障机制覆盖,聚焦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完善,聚焦多样化扶持落实,聚焦多样化养老需求,打造一批系统化、可持续、可推广、可复制的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熟经验和亮点,进一步提升县域养老服务质量和部局水平。

二、文件出台依据

《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创建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市、区)的通知》(鲁民〔2021〕64号)、《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三、文件出台目的

以县域养老瓶颈和短板为突破点,以整体有效解决县域层次养老问题为目标,坚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的工作思路,突出改革集成,注重资源整合,扩大有效养老服务需求供给,按照市级要求,打造临淄养老新高地。 

四、文件拟制内容

创新组织引领。成立区级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发挥专项工作小组优势,有效推进创建工作开展。

创新支持政策。一是加强政策引领。健全完善养老服务扶持政策体系,加大各级养老服务经费落实力度。二是创新配建措施。落实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工作机制和统一登记管理制度。做好城镇居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确保养老服务用途。三是强化有解思维。整合辖区内腾退的配套公共用房、办公用房以及闲置的厂房、学校、医院、宾馆等资源,用于养老服务用途。鼓励和支持优秀企业、社会组织投资举办养老服务机构,持续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发挥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的重要作用,推动协同发展。

创新服务制度。一是提升兜底保障服务质量。以特殊困难老年群体的居家照护需求为重点,在确保特困老年人应养尽养基础上,优先保障经济困难家庭中的孤寡、失能、重度残疾、高龄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空巢(独居)、留守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养老服务需求。二是推进公共设施和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逐步推广实施家庭适老化改造服务。对其中经济困难、分散特困等特殊群体老年人中的失能人员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配套入户照料护理服务。三是全面推进长期护理保险。探索建立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解决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需求,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增加有效供给。一是加强基层主阵地建设。每个镇、街道至少建设1处具备短托、日托、上门服务、医养结合、对下指导、统筹调配资源等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城乡社区层面至少建立1处具备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助餐配餐等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二是优化提升机构养老服务质量。鼓励发展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支持养老机构延伸至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三是引导养老志愿服务良性发展。整合党建“一网三联”平台与齐智养老“齐一家”模块,建立双向计时、累计制度,鼓励党员志愿者及低龄、健康老人服务高龄、失能老人,发展互助式养老,加强留守老人关爱服务,支持社区、村及老年群众组织等开展巡访关爱活动。

创新质量监管。一是加强全方位监管。坚持政府监督、公众监督、舆论监督、行业自律相结合,实行全覆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二是加强标准化管理。全面落实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安全基本规范等标准,用标准化引领服务提档升级。三是健全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健全养老护理员培训机制,完善培训内容,提高从业待遇,增强人员素质。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与各类院校(含职业院校)合作开展养老服务管理人才定向培养。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落实职业技能等级晋升等政策。

创新发展模式。一是推进医养康养相结合。推行医院、养老院双向转介、双向转诊。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效衔接。二是推进“互联网+养老”有效融合。完善区级养老服务平台,实现供需有效对接。三是支持社会力量提供服务。有效盘活配套社区养老设施、闲置社区养老设施等资源,整合家政、物业、餐饮、旅游、健康等资源,形成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多元化供给体系。

实施步骤分为谋划启动、组织实施、申请申报、巩固提升四个阶段。9月1日前,拟定区创建全省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区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分解工作任务,全面实施创建活动;9月2日至9月30日。印发创建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各项创新措施并完善创建档案资料,有序汇编成册;10月1日—10月10日。对标找差、销号管理,撰写创建工作报告,向上申请创建工作;10月11日—12月31日。规范提升创建成果,对创建过程中形成的特色创新、务实管用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做好宣传推广,推进创建工作全面达标达效。

五、文件落实的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临淄区创建全省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责权清晰、运转高效的示范区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

2、强化政策保障。将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落实完善各项养老服务发展专项资金。协调推动用地保障、税费减免、水电气暖等方面的优惠扶持政策落地生效,营造良好的创建环境。

3、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做好养老服务政策宣传和政策解读。及时总结创建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务求实效,确保创建成果扎实有效。

 

联系人:李春艳

联系电话:7220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