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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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K21216551K/2024-547396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8-29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相关内容,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要求,以及历年来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巩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成果,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临淄特色板块中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
二、出台目的
充分发挥组织体系和经营服务网络优势,聚焦提升农村商贸流通、畅通城乡经济循环,坚持政策引导、市场主导、多元合作,找准工作切入点、结合点、发力点,强化优势互补、信息共享、资源统筹、协作联动,凝聚工作合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三、制定依据
2023年11月,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3〕217号),2024年7月,市政府出台了《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淄政字[2024]36号)对推动全省、全市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作出全面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全面推动我区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按照区政府领导要求,我单位代区政府起草了《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为3个板块,分别是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总体要求明确了三年发展目标: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全区供销系统发展质量显著提升,农资保供稳价作用更加明显,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稳步增强,农村流通服务网络日益完善,重要农产品、日用品应急保供体系基本建成。主要任务聚焦推动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担当农业强区建设生力军、布局农资体系建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大做强社有企业等五项内容,明确了11条具体措施。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集成、保持社有资产完整性、加强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等四个方面做出了安排。
《实施意见》所提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措施保障与省、市政府文件精神保持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