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关于《临淄经济开发区项目(企业)准入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05K21216551K/2025-551089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2-27 发布机构: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临淄经济开发区项目(企业)准入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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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临淄经济开发区是临淄区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的“主阵地”。近年来,临淄经济开发区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瞄准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方向,大力推进招商引资,一批优质项目先后落户园区。为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体系,根据《山东省“标准地”改革工作指引》(鲁自然资字〔2024〕131号)、《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提升产业项目和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工作的通知》(淄自然规划发〔2022〕34号)、《临淄区“标准地”出让试点工作方案》(临政办字〔2020〕25号)等文件要求,起草本管理办法。

(二)出台目的

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体系,明确临淄经济开发区项目(企业)入园管理流程,规范项目(企业)的准入、管理及退出机制,更好地引进培育优质企业,壮大新兴产业,促进园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三)重要举措

1.临淄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现有企业或新引进企业上项目,由临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统筹负责项目(企业)准入审核,从洽谈、入园、落地、投产达效、考核管理实行全周期、全流程服务。

2.严格项目(企业)准入标准。对拟入园项目(企业)设定明确的标准要求,项目(企业)准入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规划、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要求等。同时,设定项目(企业)入园投资标准,对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等明确指标门槛,确保入园项目具备较高的质量和效益。例如,机器人产业入园标准: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35万元/亩;亩均税收≥20万元/亩;容积率≥1.2;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1.0吨标煤;环保标准满足国家和省、市排放限值要求。

3.规范项目(企业)准入流程。准入流程包括入园的申请、初审、联审和签约等4个环节,经开区牵头负责初审,涉及国资平台公司主导的项目(企业),由平台公司负责对入园项目(企业)进行尽调,初审合格后的项目(企业)启动联审程序。

4.强化项目(企业)管理。园区内项目(企业)建设必须严格按照经开区总体规划进行合理布局、集中开发和设施配套。经开区会同财政、税务、审计等有关部门对项目(企业)履约情况组织评价。项目方达到协议约定条件的,经开区协调相关部门兑现相关政策;因项目(企业)原因,超过协议约定期限未达到企业承诺标准,根据协议约定进行追偿或协议退出。

(四)适用范围

临淄经济开发区管辖范围内各产业园区,包括金银谷创业园、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机器人产业园、集成电路产业园、医药健康产业园、石化装备产业园、新能源产业园、大数据产业园、高分子产业园等区域,已入园或拟入园项目(企业)。

(五)2025年度计划

临淄经济开发区将以此次管理办法出台为契机,坚持“规划引领、基础先行、项目为王、服务为本”,聚焦做好新兴产业“扩”和传统产业“优”两篇文章,一园一策,聚力攻坚,多渠道丰富招商引资模式,强化以商招商、基金招商,完善项目尽调、考核监管体系,全力实现六大园区、七条产业链协同突破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