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临淄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政策解读 | ||
|---|---|---|---|
| 索引号: | 11370305K21216551K/2025-5524961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4-03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一、制定背景
根据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结合我区实际,组织对2022年出台的《临淄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具体内容作了修订。
二、制定依据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鲁政发〔2025〕3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淄政发〔2025〕2号)》,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有关要求。
三、主要内容
此次修订总体沿用2022年区政府工作规则的框架体系。修订后的区政府工作规则共分八章、四十六条,包括总则、组成人员和政府职能、工作原则、监督制度、会议制度、公文处理、工作落实、工作纪律和自身建设等重点内容。旨在建设高效、法治、透明的政府。规则明确区长、副区长及各部门职责,强调依法行政,要求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政务公开,实现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健全监督制度,接受多方监督,重视群众来信来访。规范会议制度、学习制度、工作补位制度、公文处理、政务信息和督查工作等。同时,强调工作纪律、廉政和作风建设,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政府工作提供全面指引,助力实现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建设目标。
四、后续工作考虑
一是区政府及各工作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切实遵守。要强化规则意识,认真学习规则,严格执行规则,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抓好落实。二是要严格按照工作规则的要求,依照程序办事,按照合法、科学、有序的程序推进工作,健全完善工作落实闭环机制,确保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要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自觉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