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临淄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05K21216551K/2025-556023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2-26 发布机构: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临淄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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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施动态管理有关规定,区政府办公室结合临淄区工作实际,对《临淄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规范行政行为、保障决策质量、提升决策效率的关键举措。更新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有利于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提升决策质量和效率,既契合依法行政的刚性要求,也贴合基层治理提质增效的现实需求,对政府履职和民生保障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促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区政府办公室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临淄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进行了调整。

二、主要内容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临淄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

一是临淄区民政局承办的《淄博市临淄区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调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临淄区现有的殡葬设施已无法满足实际需求,尤其是村庄现存公墓与城市发展和生态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加强临淄区公墓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科学合理确定殡葬设施的布局及数量,规范殡葬市场秩序,保护土地资源,解决殡葬领域一系列的人口、资源和环境问题等,成为建设临淄区和谐社会必须面对的严肃课题。结合临淄区的实际情况,决定出台《淄博市临淄区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并将该专项规划调入目录。

二是要求决策承办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履行相关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