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学习创新激励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事业单位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优化知识结构、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增强干事创业能力的有效途径,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中“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在专业技术岗位或者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规定,我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均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2020年,我市进行了继续教育改革,搭建了“淄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云平台”,设置了50多个系列(专业)3000多个学时的培训课程,实现了全程网上办、掌上办,取得了良好成效。我区自2020年以来,持续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截止目前,每年8000名以上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有效提升了专业技术水平,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事业单位“特设岗位”
一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淄人社字〔2018〕89号)的要求,符合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范围人员可不受岗位限制聘任至专技中级及以下岗位,我区教育、卫生系统等事业单位中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均已使用特设岗位聘用到位。二是积极与高层次人才集中的公立医院、教体局进行对接,拟设置特设岗位用于聘用单位中在岗的、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博士、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三是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在乡镇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10年以上申报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20年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0年以上申报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岗位限制进行申报,我区及时对直评直聘政策评审通过的人员使用特设岗位进行聘用并落实相关待遇,今年共聘用正高级2人、副高级74人。四是根据《关于增设基层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淄人社字〔2017〕359号)文件要求,2021年我区共增设卫生专业技术基层高级专业技术24个,增设的卫生基层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在职称评审时分配到各乡镇卫生院使用,通过评审的人员已按照“定向使用、定向评价”的原则予以聘用,不占用单位的常设岗位。
三、事业单位人才招引
为做好我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区人社局一是针对事业单位对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实际需求,科学合理的制定招聘计划,研究各高校相关专业人才的就业需求,有针对性的制定具体招聘方式,探索校园招聘、线上招聘等方式,积极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高层次人才工作,2021年我区采取不笔试只面试的招聘形式,共招聘高层次人才75人,2022年我区综合类事业单位拟招聘高层次人才51人,招聘公告已发布。二是做好招聘人员的延伸服务,新聘用人员入职时召开入职大会,增强进入事业单位的仪式感,后续通过开展新聘用人员座谈会等形式,讲解事业单位人员人事、工资等各项政策,了解他们的实际需求和困难,体现临淄温度,让人才引进来,留得住。三是积极落实对于高层次人才的激励政策,督促各单位为符合条件的高层次紧缺人才使用特设岗位进行聘用,并及时兑现相关待遇,充分激发人才资源活力,助力区域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四是事业单位从市外全职新引进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签订1年及以上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可一次性给予10万元支持。
下一步我单位将会同区委组织部等部门充分落实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主体责任,组织好我区事业单位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同时继续做好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引及服务工作,充分激发人才资源活力,助力区域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