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纠纷的建议
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13号
建议人: 相忠亮等10人
主办单位: 区司法局
答复时间: 2022-06-30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相忠亮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纠纷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在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过程中引发的矛盾纠纷,司法局立足工作职责,整合资源,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一、加强部门联动衔接,构建多元化解体系

全区12个镇(街道)全部建立健全辖区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统一建设打造“和为贵”矛盾纠纷调解品牌,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本着应建则建、多元化解的原则,先后建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知识产权、退役军人、物业、婚姻家庭等行业调解组织,目前我区共有各级各类调解组织496个,形成纵连区、镇(街道)、村(社区),横连法院、公安、人社、信访、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退役军人、道路交通等30多个部门的纵到底、横到边的调解组织网络。

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建立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社会团体衔接机制。与人社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关于在临淄区劳动争议人事仲裁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法律援助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衔接机制。与社会团体衔接顺畅,依托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残联、老龄委、人武部和在12个镇(街道)建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律师服务团,广泛开展“援调对接”,实现“能调则调”、“应援尽援”。通过整合各方力量,构建起高效顺畅、相互衔接的多元化解格局,实现资源整合,共建共治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二、法律服务资源优势下沉,法治效能显著

2017年,根据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要求,稳步推进专职调解员派驻工作,分别派驻到司法所、派出所、信访、人设、住建、道路交通、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开展调解工作,2019年全区433个村(社区)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专职调解员工作,目前,共有专职调解员958名,兼职1450名,形成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的良好工作格局,今年上半年全区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3724件。

2017年4月,我区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司法局不断加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管理和考核,发挥法律顾问效能,从村(社区)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做好答疑释惑。村(社区)法律顾问及时解答群众线上线下提出的法律问题,为群众做好法律指引。二是做好纠纷调解工作。将村(社区)法律顾问纳入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发挥他们精通法律,深谙沟通调解技巧,又熟悉村情民事的优势,及时积极参与、化解各类纠纷等,促进基层和谐。三是做好服务乡村治理。村(社区)法律顾做好为村(社区)组织重大决策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提高村(社区)“两委”依法管理工作水平,对村规民约、自治章程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服务(社区)进行“法律体检”,参与集体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决策,帮助推进拆迁征地等基层重点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全面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进一步推进平安临淄建设。

                                          

临淄区司法局

2022年6月30日

我区自2016年以来开始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目前该工作已基本完成。在股改中,关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界定问题,国家并没有出台统一明确的法律规定,往往遵循着市(区、县)出台指导意见,各村(居)群众民主协商,采取因地制宜和分类推进的方式进行。对于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纠纷是否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各个地方法院认识不同,有的法院直接不受理此类案件。由此这部分村民只能通过信访来寻求问题的解决方式,极大地增加了基层人民政府及信访部门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