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美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以来,临淄区坚持统筹理念和系统思维,把发展村集体经济和筑牢培强基层战斗堡垒纳入基层党建“一号工程”,探索出村级集体增收“九策”,全方位盘活农村各类资源,打造村集体增收新引擎,激活乡村振兴新动能。2022年,临淄区378个村的集体收入均达到10万元以上。其中,村集体收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村分别达到218个、116个,占比分别为57.67%、30.69%。2023年,我区提出实现378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20万元以上的目标。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实地调研并制定文件。今年2月17日以来,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成立调研组,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康义文同志带队,先后到涉农镇街就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情况进行专项调研,全覆盖完成涉农镇街160个集体经济薄弱村的调研,为壮大村集体经济摸清家底,分村施策。会同区委组织部起草《关于开展“十大行动”促进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为壮大村集体集体提供政策依据。
2、收入调度。自2023年3月,每月调度全区378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并进行通报。截至2023年4月底,全区378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上168个,占所有行政村的44.44%;20万元以上105个,占所有行政村的27.78%;50万元以上52个,占所有行政村的13.76%。
3、落实“三资”管理工作。为更好规范村集体资产资源,优化农村资源利用效率,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持续加大清理力度,每年对各村集体“三资”进行全面清查。清理资产总额71.48亿元,负债总额31.83亿元,资源性集体土地面积73.58万亩。规范合同3.29万份,废止无效合同803份,清缴各类欠款5864万元。
4、培育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全区成立390家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实体化运行137家,其中暂无收益的有48家,已有稳定收益89个,拟成立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联合社9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关于规范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明确了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账务统一由镇街“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进行管理,分别对设立机构、设立单独账套、监督范围、审批管理、审计监督等做出规定。
5、开展临淄区设施蔬菜产业振兴三年攻坚行动。面对大棚数量减少、大棚使用年限长问题多、从业人员老龄化明显、新技术覆盖面低、品牌效应弱化等问题,区委区政府提出了开展临淄区设施蔬菜产业振兴三年攻坚行动。利用3年时间,到2025年把15年以上的旧棚改造完毕,蔬菜品牌知名度大幅提升,年轻后备力量充足,再创临淄区在全省乃至全国以西红柿、西葫芦为主的设施蔬菜生产优势地位。
最后,感谢您们对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的关心,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相信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及业务部门的努力下,我区农村集体经济收入会稳步增加。
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