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韩松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能源保供企业政策支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21年8月份起,受各种因素影响,煤炭价格持续高阶运行,同时居民供暖价格不调整,确实存在供热企业亏损的现象。我区现行居民供暖价格是2015年制定的,居民供暖价格执行按照套内面积21.6元/平方米;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社区居(村)委会,不包括对外出租及商业经营用房执行按照建筑面积20元/平方米;非居民采暖按照建筑面积35元/平方米收取。近期,我局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开展供热价格改革工作要求已经启动我区供热成本监审工作,根据成本监审情况测算供热价格调整水平,制定供热价格调整(听证)方案并同步建立居民供暖煤热价格联动机制。
目前风电项目受土地要素等相关影响,全省暂未放开风电项目的审批,我局将积极跟进,待相关政策公布后及时对风电项目进行调研。我区于2021年9月份被国家能源局列入整区分布式光伏试点区县,相关建设工作正在有序进行。2023年5月4日市发改委等六部门印发了《关于支持集中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我区将严格执行各级部门工作要求,加大对项目的谋划和开发。
临淄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