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兴永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区安全检查部门(基层安监站)规范执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优化改进执法方式
推进“说理式执法”“执法+专家”等工作模式,在进行执法检查时,可以聘请专家与执法人员一同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注重适用法律答疑解惑,明确告知企业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事实、证据材料、法规依据,时刻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专家注重对发现的隐患问题提供安全咨询和整改援助,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将服务寓于执法之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实效性。同时,执法人员要加强对聘请专家的监督管理,避免发生专家越位、错位、一言堂、不作为、不认真履责的现象,影响政府机关依法行政的公信力。
二、加强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一是把好遴选关口,把专业技能过硬、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作为选择第三方服务机构的首要条件。二是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定期评估,对违反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在服务过程中降低标准、弄虚作假、谋取私利,从事不正当活动,作出有失公正或虚假意见结论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及时清退,不再选用,并依据合同约定依法追究违约责任。
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