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降低公共交通收费标准的建议
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09号
建议人: 丁莹等代表
主办单位: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答复时间: 2023-06-30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丁莹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降低公共交通收费标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公交的收费方式,有全程一票制和分段计费两种方式。城区公交实行全程1元,空调开放时期2元的一票制收费方式,城乡公交按照里程实行分段计费,最低票价2元。这两种收费方式是全市统一实行。一直以来,我区公交始终将公益性放在发展的首位,为降低群众的乘车成本,2021年起,实施了60周岁以上老年人、军人、残疾人和优抚对象三属等特殊群体免费乘坐公交车的优惠政策,大幅降低了老年人及低收入人群的乘车支出。

但同时由于执行低票价和免费政策,公交客运企业亏损严重,加上近年来公共交通补贴拨付不及时,公交客运企业经营十分困难,部分客流较少的线路面临停运风险,长此以往,势必影响公交服务品质。因此,考虑到公交线路运营的可持续性,当前城乡公交线路还不具备执行1元低票价的条件。

关于优化公交线网的问题,目前城区公交线路确实存在绕行过多的问题,我们将根据城市发展和群众需求,及时调整优化公交线路,适时开通新线路,增设新站点,不断满足群众对公共交通的高品质需求。

 

区交通运输局

2023630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人口快速增长,人民群众拥有汽车的数量也逐渐增长,城市交通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目前城镇内公共交通费价格按照里程计费,最高在5元/次,对于农村乡镇等区域的低收入人群来说,收费标准偏高。城市公交交通是公益性事业,降低公交车收费标准不但可以减少广大低收入人群的出行费用支出,还可以最大限度的引导市民乘坐公交,缓解城市交通拥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