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家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进行规范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电动自行车由于其方便与快捷,近年来,城市生活区持有量快速增加,几乎家家户户都有购置,由于大部分生活区在规划建设时未规划配置集中充电设施,很多业主在楼道、走廊、地下室等处通过私拉电线或飞线方式进行充电,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建设安全的集中充电设施迫在眉睫。
我单位针对飞线充电问题已联合各各镇办开展电动车充电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私拉电线充电等问题及时督导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确保住宅小区安全形势稳定。
下一步,我单位将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各镇办、社区牵头本着应装尽装原则,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共同制定电动车充电桩建设方案,合理选定安装位置,满足日常充电需要。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小区居民群、张贴宣传栏、入户宣传等多种方式宣传电动车消防安全常识,讲解“飞线充电”的危害,提醒居民注意消防安全,并对电动车进楼停放充电等不规范行为进行现场纠正整治。
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5日
随着我区城乡建设的快速发展,电动自行车及电动三轮车成为城乡居民出行首选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各种品牌的电动车在方便了我们出行的同时,由其所带来的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充电问题成为一项大家需要重视但又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的安全隐患问题。2022年05月01日山东省政府正式施行了《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但到目前为止关于电动自行车电池的充电安全问题未得到有效的解决。私自换装、加装电池、非法改装等现象,说明我们缺乏有效的市场监管及监督检查标准,致使电动车充电短路起火成为全区火灾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充电设施安装不到位,充电功率不统一、充电位置不合理、私拉乱接充电设备等问题将严重影响我区的整体安全形式,给居民群众带来巨大的火灾安全隐患。2023年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共发生30余起电动车着火事件,大部分都是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的着火。我区近几年虽然好多生活区都在陆续修建了一批电动车充电设备设施,但是因为没有车棚建设,电费偏高,宣传不到位等等各种因素导致使用率不高。
建议:1、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认真落实好《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停放充电管理责任。2、各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物业公司、主管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经常性组织人员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应依法进行处罚,形成有效的震慑力。3、制定相应的补贴政策,加大充电设施建设及车棚建设,完善充电价格管理机制,明确充电设施安全功率,制定行业规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