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区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和储备,提高涉外法治水平的建议
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84号
建议人: 刘海波代表
主办单位: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答复时间: 2024-06-26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刘海波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和储备,提高涉外法治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涉外法律人才现状

2023年11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强涉外法制建设进行第十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涉外法律制度是国家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涉外法治的基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高新技术、领事保护、企业合规等领域对高质量涉外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凸显,但我国涉外法律人才数量不足。我区现在没有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律师,106名律师中仅2名律师获评刑事专业律师,1人获评行政法、公司法专业律师,大多数都是综合律师。

二、加强我区涉外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措施

涉外法律人才是德才兼备的高端跨学科复合型人才,既要具有家国情怀、社会责任,又应精通法律英语,明晰国际法律,其培养的重点在于思想政治素养、涉外法律素养、法律外语素养,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针对我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缺乏的现状,我局邀请山东省律师协会外事委员会委员、山东省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律师李霞律师担任临淄区律师服务企业暨产业链企业合规法治宣讲团特邀宣讲员,服务有涉外需求的企业。

重点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加大专业化人才培训力度。加强与市律协的沟通协作,搭建涉外培训平台,组织引导区属律师中外语水平高、政治素质强的律师积极参加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提高涉外法律服务技能。二是积极搭建我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育平台。加强与市律协沟通协作,探索与高校合作培养培育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路径,探索与临淄区外涉外专业律师合作开展涉外法律服务的路径等方式,搭建适合我区在现有条件下培养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平台。三是鼓励律师事务所全力抓好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引导律所转变管理理念,采取多元化分配方式增强律所吸引力,积极培养、引进高层次、紧缺型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引导各律所团队建设向专业化方向发展。

  

淄博市临淄区司法局

2024年626

为加强临淄区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和储备,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第一,建立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机制。一方面,设立涉外法律人才培养项目,邀请专家开展涉外法律事务培训课程,通过专业的培训掌握国内外法律理论和实务知识;另一方面,加大外语培训力度,提供英语、法语或其他重要外语的学习机会,提高语言水平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第二,组织出国学习交流。组织出国学习交流是培养涉外人才的有效途径之一,在明确涉外人才培养需求的基础上,选定合适人选参加海外大学交流、研修班、短期培训等项目,使相关人员通过与海外机构、学者和企业的沟通学习,提高其涉外法律知识和技能,拓宽国际视野和域外争议解决能力,有助于为涉外领域提供人才支持,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深入发展。 第三,为涉外企业与涉外法律人才搭建沟通桥梁。一方面,能够为所培养的涉外法律人才提供更多的涉外法律实务工作机会,从而有利于以积累相关实务经验进一步提高涉外法律知识水平和专业能力;另一方面,也能够为涉外企业提供涉外法律咨询和支持,协助其有效抵御国际经济环境中的法律风险,保障涉外企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