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崔文斌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闲置幼儿园改造成“老幼共托”机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闲置校舍作为重要的资产资源,其有效再利用可以起到提升资源利用率,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增强社会凝聚力等多方面作用。2023年,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出台了《关于优化乡村中小学幼儿园布局的指导意见》(鲁教计发〔2023〕2号)。意见指出“因布局调整撤并的乡村学校资产要本着通盘考虑、综合利用的原则,经当地政府审批同意后,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会同学校所在乡镇(街道),按规定程序处置。”建议中提到的闲置幼儿园资产再利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一定的可行性。
建议中提到的“针对保安、保洁、行政人员、幼儿园教师等原班人马进行专业培训”这一建议,现有情况如下:闲置幼儿园在正常办园时无专职保洁人员,保洁相关工作由幼儿园教职工完成。保安人员在幼儿园撤并时已退回保安公司,由保安公司根据其工作实际统筹调配。园长(行政人员)、教师、保育员已由中心校根据工作实际调配到辖区内其他幼儿园工作,在满足现有幼儿园正常工作和每班“两教一保”的前提下,如有多余行政人员、教师、保育员,可通过相应方式进行专业培训后转为“幼转老”“老幼共托”机构工作人员。
养老服务方面。目前,我区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包括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全区备案登记的养老机构共有17家,配备养老床位2086张,入住老人1075人,入住率为54.1%。备案的日间照料中心51处,实现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100%;备案的农村幸福院115处。在养老服务“9073”模式(即90%左右的老年人居家养老,7%左右的老年人依托社区养老,3%左右的老年人入住机构养老)的推动下,我区养老服务设施基本能够满足当前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未来,随着老年化加快,您提出的将闲置幼儿园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议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根据《淄博市临淄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养老机构的建设需要符合相应的规划要求。幼儿园的土地性质通常为教育用地,若要将其改造为养老机构,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申请改变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此外,建筑物的改造还需符合消防标准,并由相关部门出具消防审查验收意见书,这些流程较为复杂,需要多部门协同推进。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