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人民调解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智慧调解能力的提案
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
第130号
建议人: 周红梅委员
主办单位: 区司法局
答复时间: 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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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周红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人民调解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智慧调解能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人民调解组织基本情况。目前,全区共有专职调解员80名,平均年龄56.3岁,分别派驻到司法所、派出所、法院、法庭、信访、人设、住建、道路交通、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开展调解工作,区司法局制定了“临淄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管理规定”、“临淄区专职人民调解员考核管理办法”,建立了专职人民调解员聘用、管理、考核办法、健全岗位职责、考勤、请销假制度,每月考勤、工作情况汇报调度、定期督导等管理制度。2020年,全区专职调解员化解纠纷2100余起,涉及金额4亿多元。2019年下半年,433个村(社区)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专职调解员工作,形成区、镇(街)、村(社区)三级专职调解全覆盖。

二、加强培训,提升能力。为进一步提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调解能力,我区按照“分级培训,全员参与”的原则,通过各种形式对全区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区级每年对司法所工作人员、全区专职调解员及村(社区)调解骨干进行两次专题培训,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邀请专家专题讲解、到外地实地参观学习,同时区、镇(街)专职人民调解员每月都分别召开例会,采取以会代训的模式,交流经验、分享心得,不断提升调解能力。

三、借助网络,智慧调解。2017年,我区率先在全市建立智慧民调指挥系统,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遇到疑难重大矛盾纠纷,借助网络,与区局远程视频,区局第一时间将调解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和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值班律师集中到指挥中心,采取“律师+调解”方式,提高基层调解工作效率,助力矛盾纠纷化解,让网络数据代替当事人跑腿,截至目前,线上调解达900余起。同时调解员调解成功,规范制作的调解卷宗,全部录入山东智慧调解,每月的数据根据数量、性质等因素形成一目了然的示意图,有针对性地分析纠纷发生的走势原因,提出解决方案。

四、加大投入,增强保障。根据《区委 区政府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要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日常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按辖区总人口2元的标准,列入区级财政预算并拨付到区司法局,用于专职人民调解员的生活补贴、以案定补、培训等,同时为了避免调解员因调解工作出现意外情况,为每名调解员投保了200员的意外伤害险。镇(街)按照辖区人口1/人的标准拨付专项调解经费,用于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补贴及以案定补。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人民调解员的专业化建设,不断加强培训,提升线上线下调解能力,全面落实好专职调解员的生活补贴等各项费用。同时,我局欢迎各界委员对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呼吁各级各部门对调解工作的重视,加强资金投入,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进一步推进平安临淄建设。

 

临淄区司法局      

2021年6月30

为解决调解队伍存在的诸多问题,更好的发挥调解员在化解社会矛盾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建立一只年轻化、专业化的调解员队伍势在必行。提出建议如下:一、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尽快提升调解能力。二、建立老中青相结合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发挥调解委员会在调解纠纷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三、逐渐提高人民调解员收入水平,增强调解队伍的稳定性。四、 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方式,推进人民调解专业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