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积极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若干措施》《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关于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的意见》《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等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政府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作用,有序发展装配式建筑,现就我区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汇报如下:
新建居住建筑实行装配式建筑设计。 自2017年5月1日起,建成区新出让建设项目全部提出装配率要求。临淄区城区新建规模小区执行装配式建筑设计,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和的比例不小于10%, 且不少于一个单体,并逐年提高比例。直至今年提升到35% (比市要求高5个点),20.21年的开工面积为10万、13万平方米,开工面积逐年提高。
严把施工图纸审查关。 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查施工图纸按照建设条件意见书的要求,将装配式建筑作为一项重要审查内容, 以施工图纸政策性审查为抓手,对装配式建筑设计进行把关 对不按规定设计装配式建筑的项目,不予通过审查。从项目前期切实保障装配式建筑的推广。审查合格的, 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合格书 鼓励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标准化内装部品与建筑结构一体化设计、 整体报审 一次性审查 后期设计文件发生预制率 装配率等重要因素变动的, 建设单位应当报原施工图审查单位重新进行审查。
强力推进装配式建筑落实。严格落实市局文件要求,通过建设条件意见书要求城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35%, 且不少于一幢单体。提倡优先采用EPC和BIM模式今年我区落实装配式建筑设计条件意见书5个项目。
在今后的工作中,请您继续关心与支持城建工作,我们热情欢迎您对城建工作提出新的建议。
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