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物业欠费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小区物业管理是现代城市化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重要性不仅体现在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和便利的生活服务,还体现在城市管理及精神文明城市创建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物业费难收取问题一定程度影响着物业公司服务质量和业主生活质量。
根据《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及我单位具体职责,我单位将开展下列工作:
一、加强重视,积极制定措施。通过行业协会积极组织各物业企业开展会员大会,分析各自出现欠费的原因和现状,群策群力,因地制宜制定措施,帮助各物业企业解决欠费问题。
二、加强宣传,转变业主思想。联合居委会、业委会,对长期应缴欠缴的业主进行交流沟通,了解欠费原因,制定方案。加大对物业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规的宣讲,通过组织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积极向广大业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让广大业主进一步知法守法,引导业主一方面积极依法维权及参与社区管理。
三、通畅司法救济途径。物业欠费进入司法程序,往往是成批量的类案,鉴于现有的考核要求,司法机关的受案处理存在着诸多限制,客观上导致了此类案件大多数无法充分的通过司法程序处理。执法局将联合司法机关对此类案件进行诉前分流,适度开放对于物业欠费案件处理的端口,确保案件能够依法进入司法程序并及时处理,通过案件处理解决,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四、其他化解方式的引入。利用矛调中心及调解委员会等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加强与业主沟通机制,有针对性的重点化解行业矛盾;利用新成立的淄博仲裁委员会临淄分会,在新设立的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签订时引入仲裁条款,为今后可能发生的物业费纠纷增加新的处理通道,利用仲裁高效便捷,一裁终局的优势,更好更快的化解矛盾。
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