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杜绝电动车上楼的提案
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第163号
建议人: 唐元军委员
主办单位: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答复时间: 2024-06-05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唐元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杜绝电动车上楼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电动自行车由于其方便与快捷,近年来,城市生活区持有量快速增加,几乎家家户户都有购置,由于大部分生活区在规划建设时未规划配置集中充电设施,很多业主在楼道、走廊、地下室等处通过私拉电线或飞线方式进行充电,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建设安全的集中充电设施迫在眉睫。

我单位针对电动车违规充电等问题,督促各镇办开展电动车充电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加强联合督导,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私拉电线充电等问题及时督导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确保住宅小区安全形势稳定。

下一步,我单位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各镇办、社区牵头本着应装尽装原则,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共同制定电动车充电桩建设方案,合理选定安装位置,满足日常充电需要。同时逐步推进小区电梯智能梯控系统建设,从源头上解决“电动车上楼”的行为。

通过微信公众号、小区居民群、张贴宣传栏、入户宣传等多种方式宣传电动车消防安全常识,讲解“电动车上楼充电”的危害,提醒居民注意消防安全,并对电动车进楼停放充电等不规范行为进行现场纠正整治。

                        

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65

电动车“上楼”易引起火灾事故,很多地方都曾出现过电动车上楼、充电引起火灾,给人民和社会带来危害。建议:1、相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政策,严格执行,消防、安全部门等相关主管部门出台相关政策规定,完善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明确物业公司管理责任,对居民违规充电、上楼入户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处罚、甚至拘留、判刑等加大相关执法力度。2、多渠道加大宣传,多种形式加大宣传,谨防电动车违规上楼、充电,杜绝火灾事故隐患,增强住楼的各位居民朋友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