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元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杜绝电动车上楼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电动自行车由于其方便与快捷,近年来,城市生活区持有量快速增加,几乎家家户户都有购置,由于大部分生活区在规划建设时未规划配置集中充电设施,很多业主在楼道、走廊、地下室等处通过私拉电线或飞线方式进行充电,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建设安全的集中充电设施迫在眉睫。
我单位针对电动车违规充电等问题,督促各镇办开展电动车充电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加强联合督导,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私拉电线充电等问题及时督导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确保住宅小区安全形势稳定。
下一步,我单位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各镇办、社区牵头本着应装尽装原则,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共同制定电动车充电桩建设方案,合理选定安装位置,满足日常充电需要。同时逐步推进小区电梯智能梯控系统建设,从源头上解决“电动车上楼”的行为。
通过微信公众号、小区居民群、张贴宣传栏、入户宣传等多种方式宣传电动车消防安全常识,讲解“电动车上楼充电”的危害,提醒居民注意消防安全,并对电动车进楼停放充电等不规范行为进行现场纠正整治。
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