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崔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基层医疗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
近年来,临淄区高度重视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坚持区委、区政府主导,先后出台《关于推进区域医疗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临淄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推进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积极整合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推动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均衡化布局、一体化发展,2023年底,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工作专班,下发《临淄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推进工作方案》,采取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城乡均衡化配置,真正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看上病、看好病。区人民医院先后托管朱台、皇城、齐陵、金岭4家镇卫生院,且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一并纳入医共体管理,由区人民医院院长担任医共体总院长,并选派4名执行院长、4名副院长到4家成员单位任职,构建起“横到边、纵到底”的区镇村一体化管理模式,卫生院2024年较2023年门诊人次增长26%、住院人次增长143.34%;业务收入增长30.15%;药占比下降17.2%,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二、优化绩效资金分配
根据临淄区委编办制定下发《关于印发卫健系统卫生院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临编办〔2021〕40号)文件,明确基层卫生院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我区镇卫生院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差额补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主要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构成。目前,临淄区深化医共体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逐步实现全区镇卫生院“公益一类保障与公益二类激励相结合”政策,全区镇卫生院制定了初步的绩效管理方案,现试运行绩效管理工作,效果明显。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