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李富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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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K21216551K/2021-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3-31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临政人字〔2021〕 2 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同意:
李富涛同志任临淄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临淄区大数据局局长、临淄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王俊涛同志不再担任临淄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临淄区大数据局局长、临淄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职务;
田钢昌同志任临淄区新旧动能转换综合实验区建设办公室主任、临淄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临淄区能源局局长;
张成刚同志不再担任临淄区新旧动能转换综合实验区建设办公室主任、临淄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临淄区能源局局长职务;
徐 涛同志任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 明同志任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新良同志不再担任临淄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赵 冰同志不再担任临淄区市民投诉中心(临淄区民生热线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孙贤才同志任临淄区外国专家局局长;
徐昭玲同志不再担任临淄区外国专家局局长职务;
李 静同志不再担任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临淄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冯冠华同志任临淄区城市管理局局长,不再担任稷下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边继俊同志不再担任临淄区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王晓钢同志任临淄区统计局副局长,不再担任辛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职务;
薛翠华同志不再担任临淄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张玉玲同志任临淄区文物局副局长,不再担任辛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唐佳培同志原临淄区图书馆馆长职务自然免除;
姚修强同志任淄博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皇城镇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范晓玥同志任齐都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熠辉同志任齐都镇社会事业民生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付建营同志不再担任齐都镇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宋 润同志任齐都镇村级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桂花同志不再担任齐都镇村级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 译同志不再担任齐都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牛 超同志不再担任齐都镇财政审计和公共资产管理运营中心主任职务;
李 彦同志不再担任齐都镇综治中心主任职务;
王建峰同志任金岭回族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延涛同志不再担任金岭回族镇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相 君同志任金岭回族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 帅同志不再担任金岭回族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 营同志任金岭回族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 振同志不再担任金岭回族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胡新凯同志任金岭回族镇村级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路文文同志任金岭回族镇综治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晓南同志不再担任金岭回族镇综治中心主任职务;
刘菁华同志不再担任金山镇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职务;
贾丽萍同志任金山镇城镇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倩倩同志任金山镇社会事业民生发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孙洪庆同志不再担任金山镇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 展同志不再担任金山镇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宗滨同志任金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荻斯同志任金山镇村级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 燕同志不再担任金山镇村级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陈 超同志任金山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金华同志不再担任金山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边文平同志不再担任敬仲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于志浩同志任敬仲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 琪同志任敬仲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穆连玉同志任敬仲镇综治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魏严彬同志不再担任敬仲镇综治中心主任职务;
张 丽同志不再担任敬仲镇财政审计和公共资产管理运营中心主任职务;
董 敏同志任朱台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路衡山同志不再担任朱台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于建勋同志任朱台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允亮同志任朱台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银珠同志任朱台镇村级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路 伟同志不再担任朱台镇财政审计和公共资产管理运营中心主任职务;
李 振同志任皇城镇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贾晓婷同志不再担任皇城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路 珣同志不再担任皇城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郑建坤同志任皇城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 飞同志任皇城镇村级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 宁同志不再担任皇城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来 宾同志任凤凰镇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景媛同志不再担任凤凰镇社会事业民生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徐 红同志任凤凰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晓鲁同志任凤凰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立民同志任凤凰镇财政审计和公共资产管理运营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单雪莲同志任凤凰镇村级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长青同志任凤凰镇综治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兴国同志不再担任凤凰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综治中心主任职务;
路大鹏同志任辛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不再担任雪宫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鑫炜同志任辛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不再担任皇城镇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职务;
尹桂华、李海滨同志任辛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长勇同志不再担任辛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毕丽杰同志不再担任辛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邢良霞同志任辛店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于海兵同志任辛店街道社会事业民生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成华同志不再担任辛店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谢伟萍同志任辛店街道城市和社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 振同志任辛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继红同志不再担任辛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 伟同志任辛店街道村级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 栋同志不再担任辛店街道村级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崔慧丽同志任辛店街道综治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 群同志不再担任辛店街道城市和社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综治中心主任职务;
路庆锋同志不再担任闻韶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许晓文同志任闻韶街道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临淄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吕晓丽、马浩坤同志任闻韶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 兴同志任闻韶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不再担任朱台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于 光同志不再担任闻韶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董振玉同志不再担任闻韶街道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晓辉同志不再担任闻韶街道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 喆同志任闻韶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 蒙同志任闻韶街道村级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李珊同志任闻韶街道综治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 青同志不再担任闻韶街道财政审计和公共资产管理运营中心主任职务;
王 芳同志不再担任闻韶街道村级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主任、综治中心主任职务;
赵 慧同志任雪宫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耿根华、姜秀芝同志不再担任雪宫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姜鹏翔、苗雁飞同志任雪宫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朱 冲同志任雪宫街道城市和社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文文同志任雪宫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海宁同志不再担任雪宫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振华同志任雪宫街道财政审计和公共资产管理运营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彭嘉岳同志任雪宫街道村级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安汉臣同志任雪宫街道综治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 斐同志不再担任雪宫街道村级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主任、综治中心主任职务;
刘建行同志任稷下街道办事处主任,不再担任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孙 波同志任稷下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不再担任齐都镇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赵 刚同志不再担任稷下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孙立孝、朱 磊同志任稷下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蔡希君、王安琴同志不再担任稷下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寇 娜同志任稷下街道城市和社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志勇同志任稷下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苏明锋同志不再担任稷下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吉金鹏同志任稷下街道财政审计和公共资产管理运营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春玲同志任稷下街道综治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户 鑫同志不再担任稷下街道城市和社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综治中心主任职务;
朱怡帆、郑 峰同志任齐陵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文萍同志不再担任齐陵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夏广洁同志任齐陵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爱彬同志不再担任齐陵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胡 洋同志任齐陵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会平同志不再担任齐陵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马 彦同志任齐陵街道村级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镜峰同志不再担任临淄区晏婴小学校长职务;
贾传文同志不再担任临淄区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临淄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