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刘军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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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K21216551K/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1-31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临政人字〔2023〕2 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同意:
刘军生同志任临淄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立国同志不再担任临淄区市民投诉中心主任、临淄区民生热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杨 阳同志任临淄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临淄区能源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焦春生同志不再担任临淄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孙艺栋同志任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孙爱东同志不再担任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王 博同志任临淄区林业保护发展中心主任;
李桂花同志任临淄区农村改革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 静同志任临淄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胡学国、许杰同志不再担任临淄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李 萧同志任临淄区计划生育协会常务副会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临淄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邵增智同志任临淄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曹仁义同志不再担任临淄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路大鹏同志任临淄区市政园林环卫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来 宾同志任临淄区文物局副局长;
刘华东同志任临淄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郝 伟同志任临淄区检验检测中心主任,不再担任临淄区投资促进中心主任职务;
崔小蕾同志任临淄区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
胡钦尚同志任临淄区闻韶街道办事处主任;
许晓文同志不再担任临淄区闻韶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临淄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