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贾友仓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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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K21216551K/2023-540919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1-11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临政人字〔2023〕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同意:
贾友仓同志不再担任临淄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益坡同志挂职任临淄区畜牧渔业农机服务中心副主任(挂职时间1年);
段玉强同志任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不再担任临淄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张锡华同志不再担任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冷建敏同志任临淄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宋晓峰同志任临淄区招生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临淄区金岭回族镇中心学校校长职务;
于宪平同志任临淄区教学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思斌同志任临淄区开放大学校长,原临淄区教育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霍永涛同志任临淄区开放大学副校长,原临淄区教育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陈玉明同志原临淄区教育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吕少学、安敬国、吕建亮同志任临淄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冯晓朋同志任临淄区第一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临淄区齐陵街道中心学校校长职务;
孙正军同志不再担任临淄区第一中学校长职务;
赵 岩同志任临淄区雪宫中学校长,不再担任临淄区金山中学校长职务;
边志方同志不再担任临淄区雪宫中学校长职务;
于长平同志任临淄区金山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临淄区金山镇中心学校校长职务;
王 峰同志任临淄区实验中学校长,不再担任临淄区康平小学校长职务;
李 健同志任临淄区齐文化博物院院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临淄区实验中学校长职务;
王 凯同志任临淄区虎山学校校长,原临淄区虎山小学校长职务自然免除;
许跃刚同志任临淄区溡水实验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临淄区齐都镇中心学校校长职务;
王桂刚同志不再担任临淄区溡水实验学校校长职务;
王志同同志原临淄区蜂山学校校长职务自然免除;
徐 磊同志任临淄区实验小学校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临淄区招生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德乾同志不再担任临淄区实验小学校长职务;
李东梅同志任临淄区稷下小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张建仁同志不再担任临淄区稷下小学校长职务;
贾 锋同志任临淄区齐都花园小学校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临淄区教学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韩相永同志不再担任临淄区齐都花园小学校长职务;
刘国宁同志任临淄区雪宫小学校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临淄区敬仲镇中心学校校长职务;
黄 宏同志不再担任临淄区雪宫小学校长职务;
王建康同志任临淄区遄台小学校长,不再担任临淄区福山小学校长职务;
于姗姗同志任临淄区康平小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刘中强同志任临淄区太公小学校长,不再担任临淄区遄台小学校长职务;
路 栋同志不再担任临淄区太公小学校长职务;
杜绍伟同志任临淄区齐都镇中心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孙朋吉同志任临淄区金岭回族镇中心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赵泮林同志任临淄区金山镇中心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马 冲同志任临淄区敬仲镇中心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刘存利同志任临淄区齐陵街道中心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滕绍连同志任临淄区城市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警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石 磊同志任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警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 梅同志任山东齐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单 楠同志不再担任临淄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郭晶晶同志不再担任临淄区齐陵街道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临淄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1日